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应急大演练活动的通知
湘阴食药工质〔2018〕78号
机关各相关股室、各二级机构、各基层所: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应急大演练活动的通知》(湘阴安发〔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县局决定自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应急大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10月26日,省安委办发文通报了省内近期发生的3起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就我县而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岁末年初生产趋旺,各类安全风险压力加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防线,越是岁末年初、越是改革攻坚的时候,越要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坚持改革攻坚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控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精心组织,认真搞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执法大检查、应急大演练”活动
(一)隐患大排查。继续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为抓手,突出以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全部彻底的“隐患大排查”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管理,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决不能姑息迁就、心存侥幸。特别是要深刻汲取桃源县“10.13”特种设备较大事故的教训,各基层所要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进行逐台排查。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附件、联锁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效或未经定期调试与检定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使用,在整改到位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逐台确认后,方可恢复使用。同时,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特别要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要求》(DB43/T 1081-2015)规定及时申报检验,严格检查维护,提升管理能力,确保使用安全。
(二)执法大检查。各单位要对前段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来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结合“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继续严管严控,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现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引向深入。
(三)应急大演练。要以电梯、大型施乐设施、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液化气站为重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和场所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大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提高全民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防灾避险能力。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务求实操、实效。演练过程中,要突出人员应急处置、应急指挥决策、应急资源调集、应急协调联动等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评估,科学有效的评估和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程序和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
三、全面压实责任,迅速形成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压实部门“三个必须”的责任、辖区所“属地管理”的责任,层层防控、分口把手。县局将加强暗访督导,对工作不到位的将采取警示约谈的方式督促落实,凡在县安委办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暗访督查中发现失职失责的,将移送相关部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