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2、负责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3、负责部门综合协调,促进政府各项事务的推进落实。

  4、受理并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对县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5、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

  8、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9、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10、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11、负责县政府的机要、保密、档案、值班、联络及办公室内部人事、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拟定湘阴驻重点地区联络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点地区湘阴籍的乡友联络服务、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湘阴籍进京上访人员的接访劝返工作。

  13、执行县禁毒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禁毒宣教工作。

  14、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行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全县金融行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政府办应加强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考评督办、跟踪调研、上传下达、综合调处和后勤保障职责,突出政务服务、金融审批和依法行政监督职责。


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行政大院;

邮政编码: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205;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主任 范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