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自然资源局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 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信息、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 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 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依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配套的专项规划;指导编制或审查乡镇、村(社区)相关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 转用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

  (七)负责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发展年度建设计划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监督临时用地后续复垦情况,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事务,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测绘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整合、提供使用和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五)负责县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地下空间、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负责核发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建设许可;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城乡规 划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管理。依法拟订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全县集体土地 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管理政策执行情况。

  (十七)根据授权,对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项的信访处 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鉴于我县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已组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县林业局,通过政府授权,明确自然资源中的森林、草原、湿地管理职责由县林业局承担。

  (二十)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 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 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 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 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政府东50米

  联系电话:0730-2265078;

  传真号码:0730-2265078;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吴志摩。

吴志摩

姓       名: 吴志摩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

  吴志摩,男,汉族,湖南湘阴人,1976年9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历任洞庭围镇副镇长, 杨林寨乡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玉华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物资发展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商务局党组成员(兼),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砂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党组书记、大队长。

贺泽盆

姓       名: 贺泽盆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贺泽盆,男,汉族,湖南湘阴人,1974年3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历任湘阴县浩河口镇组织委员、副镇长,湘阴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湘阴县交通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兼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所所长,湘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兼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湘阴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颖

姓       名: 邹颖
职       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

  邹颖,男,汉族,湖南湘阴人,1975年12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历任湘阴县城乡规划局勘测设计院院长、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股长、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周勇

姓       名: 周勇
职       务: 党组成员、专职执法副局长

个人简历:

  周勇,男,汉族,湖南湘阴人,1976年3月出生,1996年1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湘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专职执法副局长。

  历任湘阴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刚

姓       名: 徐刚
职       务: 总工程师

个人简历:

  徐刚,男,汉族,湖南湘阴人,1974年12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湘阴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历任湘阴县城乡规划局总工办主任、湘阴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技术审查工作负责人。

内设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内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股)(负责人:吴海波 联系电话:2265078)。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文书管理、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收报、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文稿起草;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承担本系统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牵头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承办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监督、指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网络舆情监管和“12345”热线处理;定期分析信访动态,开展信访调研,及时报送重要信访信息,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受理权属纠纷调解,组织跨行政区域的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二)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黄凯军 联系电话:2265078)。负责本部门权限内的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集中办理及办结事项的制证、盖章、发证等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等相关工作;协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门权力清单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建设工程限时联合竣工验收;负责核缴自然资源相关规费;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会审会议;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拟定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县域范围内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普工作。

  (三)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胡红伟 联系电话:2265078)。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城市设计等相关工作,牵头“多规合 一”的协调工作;负责城市重大功能区和重要片区的战略规划、概念规划等规划编制项目的相关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修改、动态维护、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详细规划层面专项规划的编制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财政投入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以下城市设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认证审查和管理工作。

  (四)建设工程管理股(规划技术审查股)(负责人:汤腾轲 联系电话:2265078)。参与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批前审查,并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负责批后管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城市道路、管网规划;参与市政交通或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各类建(构)筑物的批前规划审查,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负责批后管理和对全县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管理;牵头市政交通或管线类重点工程规划工作的协调、督办;负责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规划条件变更的 组织论证;参与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的批前审查,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负责批后管理;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设计的审查,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协助报批;参与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前审查,在规定审批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负责批后管理;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规划方案的评审等工作,承担城乡规划方面业务例会工作。

  (五)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测绘行业管理股)(负责人:潘忠佑 联系电话:2265078)。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和应用,管理登记资料;承担相关业务综合监管和检查考核工作;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以及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依法查处测绘违法 行为;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组织实 施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负责人:岳  巍 联系电话:2265078)。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监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的执行情况;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资产核算、资源资产统计工作;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导乡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指导开展自然资源供应和储备计划编制;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使用权流转管理,承担自然资源供应工作;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和拟定处置方案。

  (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设工程监管股)(负责人:解  巍 联系电话:2265078)。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参与需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征收、征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负责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负责土地征收管理,指导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含市政、交通和管线工程)审批后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整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放线、验线;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和竣工验收工作;协助县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灾害防治股)(负责人:黄  磊 联系电话:2265078)。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生态修复项目申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指导督查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参与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质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区块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组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的编制;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其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九)耕地保护股(负责人:杨  珠 联系电话:2265078)。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参与占补平衡项目的选址立项、评审、验收、报备确认、指标的使用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工作。

  (十)矿产资源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人:钟晓亚 联系电话:2265078)。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参与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资料审查;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定矿产资源政策草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矿产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管理古生物化石;组织指导全县绿色矿山建设;负责全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股(负责人:甘建美 联系电话:2265078)。承担自然资源部门规费征管和专项资 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资产监管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专项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十二)人事股(负责人:易  艳 联系电话:226507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人才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股(土地矿产卫片办公室)(负责人:刘千炼 联系电话:2265078)。主要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做好部、省卫星遥感监测下发的土地、矿产疑似图斑的核查认定、数据填报、问题销号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陈世平 联系电话:2265078)。主要负责承担县级土地、规划、矿产领域的动态巡查及安全检查,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指导整改、督促整改,指导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依法处置赋权下放的法律法规执行,监督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动态巡查月报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以上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各设股长(室主任)1名。

  机关党的组织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下属事业单位与自然资源所

  下属事业单位与自然资源所

  1. 湘阴县土地事务中心(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姚科辉 联系电话:2265078)

  2. 湘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胡运 联系电话:2265078)

  3. 湘阴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周  君 联系电话:2265078)

  4. 湘阴县地理信息中心(负责人:张  星 联系电话:2265078)

  5. 湘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杨宇峰 联系电话:2265078)

  6. 湘阴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人:钟  博 联系电话:2265078)

  7. 湘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负责人:张  波 联系电话:2265078)

  8. 湘阴县测绘院(负责人:陈泽章 联系电话:2265078)

  9. 文星街道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谢  威 联系电话:2265078)

  10.洋沙湖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杨灿辉 联系电话:2265078)

  11.杨林寨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龚金湘 联系电话:2265078)

  12.新泉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陈静波 联系电话:2265078)

  13.湘滨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杨  平 联系电话:2265078)

  14.樟树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柳华军 联系电话:2265078)

  15.石塘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雍  猛 联系电话:2265078)

  16.三塘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葛建章 联系电话:2265078)

  17.南湖洲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何  旭 联系电话:2265078)

  18.六塘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易  智 联系电话:2265078)

  19.岭北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陈  宇 联系电话:2265078)

  20.静河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盛  凯 联系电话:2265078)

  21.金龙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侯  勇 联系电话:2265078)

  22.鹤龙湖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胡曙光 联系电话:2265078)

  23.东塘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蒋  卓 联系电话:226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