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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11-11 15:20 浏览次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23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了广泛听取民意,提高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质量,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将针对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2024年12月1日,如遇不可抗力和重大特殊情况导致听证时间延迟,将另行通知。

  (二)地点:湘阴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

  (三)内容:就《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充分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代表人员构成如下:县分管领导、县自然资源局代表、县直有关部门代表、工业园代表、开发区代表、各乡镇委托推选代表、自愿报名产生的代表。

  (二)产生方式

  1.邀请代表:由组织机关委托相关单位指派;

  2.委托推选代表:由各乡镇推荐;

  3.自愿报名代表:自愿报名代表产生。

  (三)条件

  1.湘阴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相关政策,了解湘阴县经济发展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现场报名

  1.材料:身份证原件(核对)、身份证复印件、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

  2.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8:30-11:30、14:30-17:30(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地址:湘阴县自然资源局4楼开发利用股

  4.联系人:黄学锋,联系电话:0730-5183390。

  (二)网上报名

  1.材料:填写好的《湘阴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

  2.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23:59,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邮箱地址:85596148@qq.com。

  四、参会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听证会;邀请代表、委托推选代表还应当携带推荐信(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本次听证会材料将于与会前送达听证代表,以便参会代表提前了解具体信息,更充分地发表意见。

  附件一:听证会报名表听证会报名申请表(1).docx

  湘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