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阴民政发〔2022〕19号
为落实《湖南省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湘民发〔2022〕6号)和《岳阳市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岳民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做好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75元,确保“两项补贴”精准、规范、及时、足额发放。
二、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部门单位数据比对,进一步摸清残疾人中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对象数据,及时调整、完善、增减对象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并及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二)及时上报数据。各乡镇(街道)应在每月10日前将当月新增、核减数据上报县民政部门。
(三)及时发放资金。县民政、县财政和县残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的衔接,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打卡到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四)严格检查验收。12月上旬,县民政、县财政和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将对各乡镇(街道)完成重点民生实事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县民政局将不定期明察暗访,每季度通报情况,对资金发放不及时、补贴对象不准确的单位,将通报当地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县财政和县残联成立由徐介民同志任组长,汤彦、谭滔、周正利同志为副组长,邵道、吴伟文、黄文滔同志为成员的联合领导小组。联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邵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统筹协调,向社会公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督电话(县民政局0730-2220056,县残联0730-2227722),接受社会的咨询和举报。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