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二、服务对象:自然人
三、受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证照(事项/服务)
无
五、受理方式
1.就近办: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六、审批决定机构
湘阴县民政局
七、材料清单
涉及名称 |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 来源 |
份数 |
材料要求 |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
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2 |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诚信承诺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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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
4 |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家庭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 |
其他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
5 |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辅助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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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表 |
其他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
7 |
核对报告、公示、民主评议材料 |
其他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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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
其他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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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庭户口本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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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 |
纸质、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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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赡(抚扶)养人身份证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 |
电子,真实、有效、完整。 |
八、办理基本流程
九、办理说明(无)
十、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十二、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三、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2349579
投诉监督电话:12345
十四、结果物送达方式及样表
1.结果物送达方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