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 阴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关于开展湘阴县第三届“湘阴名医”选拔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培育一批医疗技术精湛、医德医风优良的医卫专业人才,以人才聚集和技术创新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湘阴县第三届“湘阴名医”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选拔范围:在全县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注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含离退休返聘人员)。2022年之前已被评为“湘阴名医”和省、市级名医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选拔;在医疗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主
要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原则上不推荐参加此次选拔。
选拔名额:5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师职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2. 业务精湛。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医术高超,专业基础扎实。
3. 医德高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医德高尚、乐于奉献。在实践中坚持合理诊疗,廉洁行医,服务态度好,病人满意度高,在医疗卫生行业和群众中有较高声誉和较好口碑。
4. 成绩突出。长期在医疗卫生、临床诊疗一线工作,医疗服务业绩突出,年诊疗人次等相关临床工作量在本专业领先,诊治的病例治愈率较高、并发症发生率低。
5. 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廉洁自律,近3年内无医疗差错及责任事故。
(二)优先条件
1. 在省级及以上医学专业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的学术论文(为第一作者),或出版过专业的临床专著。
2.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件。
3. 具备培养和指导学术经验继承人的资格。
4. 担任市医药学会副会长以上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5. 曾经担任或现任县级重点临床学科、专科专病带头人。
6. 曾经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市级二等奖以上临床医学成果奖主要负责人。
三、相关待遇及应尽的职责
(一)享受的待遇
1. 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评人员进行表彰,授予“湘阴名医”称号,颁发证书。
2. 给予每位名医1万元专项资助,作为工作和生活补贴发放给入选个人。
3. 纳入县级领导服务联系高层次人才库,鼓励用人单位将其纳入骨干人才培养,参与本单位相关重大决策工作。
4. 由用人单位发放名医岗位津贴1000元/月,发放期限2年。
5. 对获得“湘阴名医”荣誉称号的人员,在湘阴电视台、掌上湘阴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弘扬医务工作者的优秀品质,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营造人才强县战略良好氛围。
(二)应尽的职责
1. 入选人员应积极向卫健部门提出针对全县公卫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不断提高我县医疗学术和科技创新技术水平。
2. 服从上级部门安排,积极参与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传染病防治、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医疗救治。
3. 积极参与指导全县范围内本专业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指导全县各层级相关专业临床医师技术提升。
4. 一年内调离湘阴县或自动离职的不再享受名医岗位津贴。
5. 入选人员若有违法犯罪、违反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要求、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应尽职责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并追缴相应待遇。
四、选拔程序
湘阴县第三届“湘阴名医”选拔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卫健局具体承办。成立第三届“湘阴名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拔的组织推荐和审查工作。
组 长:徐春光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吴吉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朱岳军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钟立新 县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疾控局局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国奇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戴 伟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畅 县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评审办公室设县卫健局人事股,由朱岳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一)推荐申报(10月17日前)
采取个人自荐、科室公推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第一步,县域内各医院的临床科室,通过内部会议公推,可推选出1人;对于没有纳入科室公推对象、个人有参评意愿的,可以进行个人自荐报名;通过科室公推和个人自荐仍不足单位总人数3%的,由医院进行推荐补足。第二步,各医院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参会人数不少于单位总人数的70%),进行大会投票推选,按照医院总人数2%的比例推选出推荐人选,并由本人填写《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申报表》(附件1),同时上报《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医院内部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附件2)。第三步,医院党组织召开会议,对全体干职工大会推选出来的人选进行综合排名,上报《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医院党组织会议评议结果排位表》(附件3)和《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湘阴名医”评审办。
(二)资格审查(10月18日-10月27日)
“湘阴名医”评审办对申报人选所提供材料和个人情况进行审查,确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
(三)专家评审(10月28日-11月1日)
“湘阴名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查阅资料证明和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四)现场考察(11月2日-11月7日)
由“湘阴名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考察组,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医德医风、行业影响力、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等),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公安、金融等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拟入选建议名单。
(五)研究审定(11月8日-11月17日)
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形成拟入选对象名单。
(六)公示任命
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县级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发文命名,落实相关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湘阴名医”选拔工作,是加强我县卫生人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推荐、申报、培养、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对“湘阴名医”的培养激励政策。
(二)规范选拔程序。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做到客观公正,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三)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选拔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把“湘阴名医”选拔作为自我教育、自我宣传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此项活动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及时报送相关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包括:
1.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申报表》(附件1)一份;
2.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医院内部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附件2)一份;
3.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医院党组织会议评议结果排位表》(附件3)一份;
4.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份;
5. 被推荐人所在科室病案数据统计电子档;
6. 被推荐人综合材料一份(1500字),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临床诊疗水平、工作业绩以及相关工作成果等,综合材料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7. 近三年每年1份共计3份由被推荐人主持、主诊、主治的,能够反映其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
8. 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医生职称证、奖励证书等)一套,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推荐单位需对推荐人选的证书和业绩贡献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材料用档案袋包装,在封面上标注推荐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内容。
相关申报材料于10月17日前送“湘阴名医”评审办(县卫健局5楼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李 劲 殷霞红
联系电话:2223689
附件:1.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申请表》
2.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医院内部大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3.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医院党组织会议评议结果排位表》
4. 《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5. (医院) (科室)病案情况统计表
6. 《第三届“湘阴名医”评选打分表》
中共湘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第三届“湘阴名医”推荐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