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阴退役军人发〔2020〕4号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湘阴县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并认真抓好落实。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14日
湘阴县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对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保障)要求,努力将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退役军人服务场所,确保工作有人干、活动有场地、诉求有渠道、解困有平台,使退役军人服务站成为退役军人依托的家园、了解政策的窗口、排忧解难的靠山和创业发展的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场地建设。乡镇(街道)必须单独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有独立的办公室(资料室)和信访接待室,并在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标识牌;村(社区)依托综合服务中心,单独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室(资料室),并在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标识牌,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点创建的,应安排专门场地用于“退役军人之家”。退役军人服务站应配备电脑、打印机、资料柜、办公桌椅等必要办公设备,并连通退役军人信息化网络;应做到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上墙,有宣传资料供取阅,提供“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的综合服务。
(二)落实人员配备。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乡镇(街道)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负责干部专抓,并根据辖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数量和工作实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由村(社区)书记兼任,并明确1名分管治安的村(居)委会干部具体负责。对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应发文予以明确。
(三)做好日常服务。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帮扶援助、信息采集、情况反映、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和退役军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开展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位退役军人身边。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应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台账。
三、建设经费
(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图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作,并安排专人进行规范悬挂。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经费,按乡镇(街道)2万元、村(社区)5000元的标准进行拨付。开展示范点创建的,在验收合格后,按乡镇(街道)2—4万元、村(社区)1—2万元的标准予以追加。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下发《湘阴县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退役军人服务站长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街道)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足额选强配齐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利用现有办公用房,落实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场地,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做好政治文化环境氛围营造;健全完善好退役军人相关工作台账。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其中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村(社区)示范点全覆盖,其余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纳入年底乡镇(街道)绩效考核评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是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二)突出特色,鼓励创新。各乡镇(街道)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打造亮点,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努力在制度建设、氛围营造、台帐完善等方面求突破、见实效,创造性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
(三)发挥作用,精准服务。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切实发挥好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管理员的作用,确保服务保障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信息通报到位、沟通联系到位、规范管理到位,提供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有效发挥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