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湘阴县雅彩化妆用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
湘阴应急局
发布时间:
2021-08-10 09: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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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湘阴县雅彩化妆用品有限公司 |
1、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未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4.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未按照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6.未对污水处理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7.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六项规定; |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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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