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的通知
湘阴安办发〔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我县经历了多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群众取暖用气尤其是烧碳火取暖剧增,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十个一”措施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集中宣传。宣传期间,各单位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开展持续性宣传。
二、宣传措施
落实“十个一”宣传措施。具体为:
1.从现在起,安排乡镇、村组干部入户,进行一次隐患摸排和口头安全提醒。对排查出的烧碳取暖户及存在隐患的住户,各乡镇要建立台账。
2.结合实际,每家每户张贴一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科普须知,对独居的不识字且有视听障碍者,要安排专人提醒,明确提醒责任人。
3.从即日起至元宵节前,加大“村村响”播报频次,在保证全天高频播报的前提下,固定每晚9点前后(根据当地群众休息习惯适当调整)新增一次警示播告。
4.各村(社区)重点户(低保户、散养五保户、残疾人户) 由村民小组长上一次门进行提醒;深夜亮灯户落实邻里互助提醒机制。
5.以乡镇为单位,宣传车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宣传提醒
6.巡防队以手持扩音喇叭或鸣铜锣方式,每天至少一次提醒。
7.村(社区)组群每天至少一次信息提醒。
8.各地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每天一轮飞字提醒。
9.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APP等)开展一轮集中宣传。
10.移动、联通、电信每周至少一条短信告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对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全县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安委办将对督查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督办。2021年2月26日前,各单位将工作情况及宣传佐证资料报县安委办,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宣传考核。
联系人:汤辉 联系电话:13762792773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