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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办发〔2019〕16号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扎实做好国庆特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09-26 10:07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2019年9月22日8时40分左右,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镇日华村,一辆低速自卸货车(装载沙石)撞上赶集人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在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反思、彻查原因、较真碰硬、全力以赴,以最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以最实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以最高政治站位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特别防护期安全稳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庆特护期安全形


势稳定,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紧急调度会议部署,县安委会决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总要求,着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突出排查风险、整治隐患、严格执法、预防事故,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国庆特护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景区、校园校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工贸企业、建筑施工、森林防火安全,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局牵头,交通、交警、治超办、各乡镇等单位参加。组织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方案,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山区、风景区等重点防控部位,加强对货运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出租车、自驾车的管控,取缔各类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组织制定节日安全保畅工作预案,突出抓好城区、鹤龙湖、洋沙湖小镇等车流集中地区的疏导分流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拥堵。

(二)水上交通安全。由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牵头,交通、公安、海事、渔政、砂石、港航、相关乡镇等单位参加。立即组织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渡口、码头等车船密集区域和渡船、游船、货船的管控。强力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无证小型自用船、渔船、快艇、皮划艇接送人员到湖洲进行钓鱼等活动。加强河道采砂运砂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三)消防安全。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文旅广体、商务粮食、工信、应急、住建、交通、各乡镇等单位参加。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市场、商场和超市、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工地、车站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检查和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商务粮食、消防、各乡镇等单位参加。对城区密集型场所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重点围绕赶集市场的人员和交通安全保障、赶集审批和赶集场所的规范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案,对各广场舞场所、群众自然集中休闲娱乐场所加强管控。

(五)旅游安全。由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牵头,公安、交通、消防、卫健、交警、市场监管、海事、各乡镇等单位参加。在国庆前完成对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车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由检查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对未完成整改和复查验收不合格的旅游景区游乐设备设施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对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要督促经营单位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六)校园校车安全。由教育局牵头,校车办、卫健、交通、交警、各乡镇等单位参加。节前完成对所有校区内校舍、围墙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校园外小摊小贩、十字路口等敏感部位的管控。完成对所有校车安全性能的检测,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和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严禁上路行驶,严厉打击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商务粮食、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保、交通、各乡镇等单位参加。节前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加油站、气站、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行为。持续强力推进“全域禁炮”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取缔非法经营、储存、燃放行为,实现“全域禁炮”工作目标。

(八)特种设备安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应急、工信、交通、各乡镇等单位参加。组织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超范围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严肃查处非法生产使用简易升降机、拼装电梯、非法锅炉等违规现象,加强对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的安全检测和露天使用的特种设备、公共场所电梯的监管监控。

(九)工贸企业安全。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环保、电力、消防、高新区、相关乡镇等单位参加。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重点对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技术措施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制度、作业规程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建筑施工安全。由住建局牵头,消防、自然资源、各乡镇等单位参加。立即开展一次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起重机设备租赁单位和建筑材料周转市场的监管,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以及未报先建、随意压缩建筑工期、农村超规模建房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整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十一)森林防火安全。由林业局牵头,应急、消防、相关乡镇等单位参加。立即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控和预警,各乡镇要切实担起担子,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确保打早打小,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既是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更是重大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突出重点,高效施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盯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深排细查安全隐患,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三)强化执法,提高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三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该关停的一律关停,该取缔的一律取缔。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县安委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敏感部位、敏感行业、重点区域、特殊乡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进行事前问责。对特护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