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湘阴县2025年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粮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26-03-12 09:12 浏览次数: 1

  为深入推进2025年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效能,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请省、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现决定公开遴选4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实施湘阴县2025年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4家具备条件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支持其进行设施升级改造和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能力,实现“提质增效、减损增收”目标,为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专业、更高效、更便捷的产后服务。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遴选范围

  面向在湘阴县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信誉良好的粮食收储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23年(含)以来已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产后服务中心不参与本次遴选。

  (二)资格要求

  申报主体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湘阴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任务;

  2、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建成且粮食烘干设备装机容量达到120吨(含)以上;

  3、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涉农涉粮经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

  4、项目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资金扶持导向,并能落实自筹资金。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须于2026年3月13日到2026年3月19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初审:县商务粮食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并开展现场核查,重点从仓储能力、设施设备、代烘干服务业绩、项目实施情况、建设投入情况、用地手续、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4、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主体名单,在湘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省、市粮食主管部门备案,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证照及佐证材料需为扫描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简介(含2024-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及2026年发展计划);

  2、粮食烘干能力证明材料(包括粮食烘干机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产品合格证等);

  3、信用报告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与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等);

  4、2024年及2025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5、仓储能力证明材料;

  6、代烘干服务业绩证明材料(2025年度签订的代烘干服务合同、烘干台账、入库磅单、服务收入流水等);

  7、2024年至2025年新增建设投入清单及相关凭证(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流水等);

  8、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规模、工程技术方案、环保与安全措施、资金筹措等);

  9、项目用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证书、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等);

  10、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其他有助于评审的佐证材料。

  五、联系方式与材料报送

  联系股室:湘阴县商务粮食局产业发展股

  联系电话:0730-2115689

  材料报送地址:湘阴县政府行政中心(四大家办公楼)334室

  报送时间:2026年3月13日到2026年3月19日

  电子邮箱:594567148@qq.com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