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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2018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来源: 县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19-10-18 15:11 浏览次数: 1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县2018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18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19〕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9〕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17〕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18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17〕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17〕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18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19〕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 5 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