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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项目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发布时间: 2019-03-20 14:59 浏览次数: 1

湘优粮领〔2019〕1号

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

为加速推进我县粮油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粮油产业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和《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17〕86号)、《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项目相关建设内容,严格保证中央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科学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项目建设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

附件: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项目建设申报指南

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

项目建设申报指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整体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加大建设投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优化粮油产业结构,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创建粮油区域公共品牌,畅通优质粮油营销渠道,强化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五好”目标(好品种、好方法、好品质、好品牌、好效益),加速粮油产业转型升级,保持我县粮油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支持范围

(一)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及建设项目

支持3个优质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作为我县“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开展订单收购,带动种植优质粮油的农民增收。其中粮食类示范企业1个,油脂类(含混合型)示范企业2个。

(二)品牌创建项目

支持6个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应用科学储存、适度加工、保质保鲜、低温物流等技术,进一步提升加工转化能力、品牌创建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促进粮油交易优质优价。

三、申报条件

(一)“好粮油”示范企业遴选及建设项目(3家):

①申报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

②资产结构优良,企业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银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65%。

③企业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④经济效益良好,近三年产品质量、工业总产值、销售额等主要指标分别在全县同行业中排名前列。

⑤转型升级快,产业融合好,发展后劲足,主打产品品质优良、优势明显,区域性市场占有率较高。

⑥具备一定生产规模,产业带动性强,企业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日处理原料能力达到:油脂类示范企业油料预榨150吨、油脂精炼100吨;粮食类示范企业稻谷加工200吨;混合型示范企业粮食加工100吨,油脂加工50吨。

⑦建设期内技改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其中电商营销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产品线上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30%以上。

⑧有完善的发展订单生产计划与订单合同、成熟的基地或基地建设方案。建设期内,粮食示范企业与种植优质粮食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签订80000亩以上订单收购合同,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5%;油脂示范企业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在县域内定向开展订单收购的优质油菜种植面积10000亩以上,开展订单收购的优质芝麻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开展订单收购的优质油茶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10%;混合型示范企业订单收购面积10000亩以上,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10%。

(二)品牌创建项目(6家):

①申报主体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

②资产优良,资产负债率低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经济效益较好。

③县域内拥有优质粮油种植基地和开展订单收购的粮油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年粮油销售不少于3000吨(上年度粮油加工用电量高的优先)。

④应用科学储存、适度加工等新技术,建设期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其他主体合作共建的建设投入不纳入验收统计范围)。

四、申报材料

①建设主体申请报告。

②企业+合作社+大户的利益联结与合作关系认定资料。

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仅示范企业需提交)。

④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介绍。

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原件、复印件)及银行信用等级批文(原件、复印件)等。

⑥有关资质材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明(专业合作社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资质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社员资料及联系方式、股东构成的结构及合作社的章程);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只要求示范企业提供);国家、省级龙头企业批准文件或证书;企业有关获奖证书。

五、申报程序

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由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办公室直接申报,配套工程由符合申报范围与条件的经营主体分别向项目主管单位申报。从项目申报截止日起,由项目主管单位对申报资料汇总联审,出具初审意见,提交专家评审,经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复审通过后,送呈省市粮食、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

六、申报说明

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竞争性遴选建设主体。

②从2016年至项目申报期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发生违法违纪、失信行为、严重质量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

③同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予支持建设主体变换身份多头申报。

④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是2019年9月30日前能验收的项目,拟定项目不予支持。

⑤对于虚报不实、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永久取消本项目期内的申报资格。

⑥各类财政性扶助、奖补项目资金均不纳入本项目建设投入统计范围。

⑦各建设主体必须与县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签定责任状。

七、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日:2019年3月27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鑫 0730-215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