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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办发〔2016〕1号 关于切实做好雨雪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1-23 00:00 浏览次数: 1

湘阴政办发〔20161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报,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近期我县将有一次明显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降温幅度6-8℃,最低气温将降至-6℃左右,并伴有56级局地7级偏北大风。为严防特大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雨雪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防雪、防风、防冰冻工作,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灾情,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灾害损失。

二、要迅速行动,狠抓排查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召开相关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操作方案,并加强宣传培训,让有关人员了解和掌握预案内容,认真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储备和设备准备,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情,对本地本部门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限期整改到位。

三、要强化举措,积极防范应对。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应对工作。县气象部门要加强雨雪低温天气和重大气象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恶劣天气发展动态,及时准确地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县内主干道路的巡查力度,督促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驶;对临江、临湖、临崖路段及桥梁等重点、危险路段要安排力量值守,相关路段确需进行封闭、管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雨雪低温恶劣气候下的交通事故接、处警和施救等工作,及时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严防拥堵现象和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县海事、港舫等部门要加强对水、陆交通的动态监管。县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县电力部门要做好电力线路防冻融冰和送电安全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县农业部门要指导群众做好蔬菜大棚的防雪、防风、防冻工作。县林业部门要加强林区防寒抗灾工作,对林区进山道路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对林区房屋、桥梁、道路等进行隐患排查,配合清扫绿化树木积雪。县通信部门要加强对通信线路的监管和排查,确保通信畅通。县安监、消防部门要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做好危险化学品、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工作,严防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发生。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迅速对敬老院、福利院、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房进行察看,防止积雪压垮、伤死人事件发生,保障五保户和灾民特困户等对象有御寒衣被。县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舍、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城管、环卫、园林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城市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道路畅通,防止绿化树木倒伏、折断,并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牌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县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做好粮食、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和市场供应。县卫生部门要做好雨雪低温条件下疾病防治工作。其他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雨雪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对因灾受困群众,要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四、要备战春运,确保交通畅通。县交通运输部门和营运企业要及时掌握道路畅通情况,及时调整车次运力,对严重积雪、冰冻和安全无保障的线路,要坚决停运;对因恶劣天气滞留的旅客,要做好疏导解释工作,及时有序疏散。因天气原因造成班车、轮船(渡)延误或取消时,客运企业要积极做好全额退票等相关工作。

五、要落实责任,严格督查问责。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和省市县相关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