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阴政办发〔2014〕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相关单位:
《湘阴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确保我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功,根据《岳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2013—2015)》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结合市委、市政府“文化繁荣、文化强市”和县委、县政府建设全面小康湘阴工作目标,坚持以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城乡文化一体化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水平,构建具有湘阴特色、城乡协同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主要指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通过两年的创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建工作任务,确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相关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二)主要指标。力争2015年全面达到或超过以下指标:
1、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主要指标: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县图书馆藏书达45.6万册,人均占有藏书0.6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7次以上;每年新增图书2.28万册,人均年增新书0.03册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3次以上,每年到馆22.8万人次;100%的乡镇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面积300平方米以上;85%的行政村(社区)建有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成数100%;全县行政村“农家书屋”覆盖率100%,每个书屋藏书2000册以上;85%的乡镇、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100%,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应急广播“村村响”。
2、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要指标:群众人均每周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达到6小时;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形成2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电影1场以上,每年组织戏剧或文艺演出3场以上,每年组织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5次以上;文化馆、图书馆配备流动服务车1台,具备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能力;县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30场以上;100%的行政村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85%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居民可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的资源服务;县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3个TB以上。
3、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主要指标: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3名以上;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有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或文化指导员1名;每个社区、行政村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每个城市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为85%;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年脱产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乡镇、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年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时间80课时以上。
(三)工作重点
按照“巩固强项、提升弱项,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到2015年完成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所需的软硬件建设,达到或超过《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中部)》要求。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加强县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县文化馆、湘剧院、电影院、博物馆、左宗棠文化园、柳庄、青少年宫等文化设施,加快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郭嵩焘广场、新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湘阴大剧院、柳庄等项目建设任务;配套完善县文化馆、博物馆、左宗棠文化园、青少年活动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场馆,确保全面达标。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在巩固部颁三级的基础上,争创部颁二级标准。
(2)加快基层一线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全县建成3处3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文化广场。提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确保每个文化站都是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并实行开展“星级乡镇文化站”评选,争创省市示范。整合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文化共享工程和体育活动场所,按照1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完成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建设。完善农家书屋管理功能,广泛开展“示范性书屋”评选活动。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按照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终端计算机不少于10台的标准,建立现代化公共电子阅览室。加快网吧连锁经营,推进“绿色网吧”建设,打造网络文化传播“绿地”。大力推进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应急广播“村村响”全覆盖工程,全面提升文化信息数字化建设的服务质效。
2、推进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1)公益文化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作用,加快构建“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确保群众人均每周参与文体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小时。实施文化惠民“1234”工程,年均完成“演艺惠民”送戏下乡100场、送书下乡2000册、城镇广场公益电影放映300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4000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确保每个行政村每年组织5次以上较大规模群众文体活动。
(2)公共文化共建工程。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或冠名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办好“我们的节日·端午文化节”、“左公故里行”、“鹤龙湖美食文化节”、“青山岛洞庭湖湿地观鸟节”等节庆活动。创建一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流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群众文化扶持工程。设立县级文艺精品创作基金,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评价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文艺爱好者的创作潜能,推出更多反映湘阴城乡发展变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力作。加强对文化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代扶”等方式,重点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深受群众欢迎的100个民间文艺团队、民营剧团,从资金投入、人才引进、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扶持。充分发挥县文化馆龙头作用,整合乡镇、社区文化资源,建立群众文化活动网络体系,落实文化馆(站)包片包团定点帮扶辅导制度,确保群众文化扶持工程顺利实施。
(4)特色品牌培育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的原则,鼓励各乡镇、村(社区)根据本地文化传统、地域特色,大力培育特色文化品牌。挖掘传统龙灯龙舟、湘阴花鼓戏、南湖地花鼓、皮影戏、诗联朗诵等地方特色文化,打造“临资口原生态传统龙舟赛”、“南湖洲地花鼓艺术”、“鹤龙湖农民文化月”、“农民运动会”等特色民俗品牌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百姓大舞台”、“广场万家乐”、“欢乐乡村行”等群众文化活动,做大做响“欢乐潇湘·幸福湘阴”公益文化活动品牌。
(5)书香图书共享工程。县图书馆和农家书屋构建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模式,实现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免费开放;不断提升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实行全年“无闭馆日开放”。努力打造“湘阴讲坛”公益讲座品牌活动,办好“市民大课堂”等文化艺术交流、科学知识普及公益论坛,提高全民基本文化、艺术和科学素质。广泛开展“三湘读书月”、“书香湘阴”全民读书活动和创建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社区、书香村组、书香家庭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写书、读书、藏书、用书的先进典型。
(6)特殊群体关爱工程。面向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每年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开展3次以上各类文艺活动,并加大对特殊人群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服务对象,引导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建设文化活动设施,每年开展2次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免费公共文化培训或才艺竞赛活动。县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盲读设备和盲文读物。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关爱基地。
(7)公共文化数字工程。积极创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导航网站,通过将文化资源数字化集成,实现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服务功能整合,让群众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快“四位一体”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农家书屋、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公共文化资源,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
3、培养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实施理论、新闻、文艺、文化产业“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文化产业经营、文化活动策划、文化创意设计等专业人才。按照岳阳市群众文化人才“百千万”工程要求,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积极分子和文化管理员等500名,招募文化志愿者1000名,不断夯实基层文化服务队伍,壮大文化志愿者服务团队。完善文化人才薪酬待遇管理制度,落实文化人才奖励、津贴制度,支持以管理入股、文化品牌入股、创造成果入股、科技成果入股等方式参与分配,建立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
4、强化公共文化多元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等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确保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比例稳步提高,人均文化事业经费不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县财政安排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县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维修维护及设备添置、乡镇(村、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及设备添置、文艺创作奖励和日常创建工作。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资助、赞助文化事业。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将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测评考核体系。
5、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研究。结合具体实践,积极参与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为市课题组的调研提供协助,并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共性问题,重点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研究,总结经验,为上级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创建工作大会,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县政府与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创建工作责任。
(二)创建攻坚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7月):对照国家创建标准,按照岳阳市创建规划和本方案,加速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同时,按照中期督导标准,对创建工作实施目标管理。
(三)评估迎检阶段(2015年8月—2015年9月):整理创建资料,做好迎检准备,迎接评估验收。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政协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文广新局。县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保障创建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安排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经费,加强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支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同时,积极整合县内不同部门、行业、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统筹设施管理使用,统筹资金项目安排,统筹重大活动开展,提高创建综合效率和整体服务能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在县内各新闻媒体上设立创建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我县创建工作动态,宣传创建工作典型事迹,积极在中央、省市媒体展示我县创建成果。各相关创建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明确一名创建工作信息员,定期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每月底前必须报送一次工作动态,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创建成果。
(四)严格督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实行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