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湘阴政办发〔201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各级机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机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今年,国务院将派出检查组对全国各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察;5月中旬,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严格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抓紧抓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二、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全县各机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所获得的授权版本、授权数量和授权权限安装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不得从网上下载安装盗版软件和使用各类盗版介质的要求,迅速组织对本单位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检查计算机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5月10前单位计算机非正版软件清除到位、正版软件安装到位。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要建立健全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台账(见附件1),填写好《机关及软件自查整改表》(见附件2),并于4月25日前报送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工作中如遇到各类问题,请与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笑梅,联系电话0730—2211944、传真:0730—2220441)。
三、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县文广新局、财政局、工商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全县机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本地、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专抓、专人负责,确保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1、湘阴县机关单位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台账
2、湘阴县机关单位计算机软件自查整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