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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1-25 00:00 浏览次数: 1

湘阴政办发〔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春运安全畅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电〔20148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年关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是各类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期,加之有可能遭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增多,春运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全力以赴把春运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县春运办、交通、公路、交警、安监等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切实加强调度管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确保春运安全顺畅。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实行属地包干负责,迅速部署辖区内春运保安保畅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管、亲自抓、亲自督,分管负责人要带队上路,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全面整治隐患。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公交客运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在124日前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各类车站、重点路段、运输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彻底的排查整治。对已排查出来的隐患企业、路段和场所,要检查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对未整改的企业、路段和场所,要限期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路段和场所,要采取应急管理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县交通、交警部门要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关和驾驶员资格准运关,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春运。

三、要强化安全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行动,扎实开展春运安全联合大检查,切实加大对非法营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乱停乱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该查扣的查扣、该换乘的换乘,该分流的分流。要切实加大对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的查堵力度,严防“三品”进站上车。要严厉打击涉车、涉路等影响道路交通的治安、刑事案件,保障春运安全。在春运高峰期,城区重点路段要加强交通管制,实行单向通行,交警要上路指挥疏导交通。各乡镇要组织乡镇干部及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等力量,协助交警部门疏导交通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集镇和车流量大的重要干道交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照春运应急预案要求,扎实做好应对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

四、要严格督查问责。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组织专门班子,深入车站车辆,深入道路一线,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对春运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隐患要重点查、重点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春运安全顺利进行。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和省市县相关责任事故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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