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要目的 :为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主要依据:根据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7〕4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农维监办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发布此通知。
主要内容:
一、严格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给农民、村级组织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补贴、补助、补偿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防止虚报、套取和截留等问题发生。
二、扎实开展涉农专项治理
1、坚决治理向农民乱收费。
2、加强村级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监管。
3、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管。
三、规范“一事一议”项目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先议事后审批,先审批后实施,先验收后奖补”的基本要求,规范“一事一议”项目操作程序。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全面落实惠农补贴信息备案制,涉农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惠农补贴政策文件等报送到县维监办和纠风办备案等。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真正把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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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办发〔2017〕6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7-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