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县2018—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主要目的:加快推进我县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有效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
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农渔发〔2016〕39号)、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牧渔办发〔2017〕12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主要内容:
一、总则
(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二)规划目标:到2030年,全县禁止养殖区、限制养
殖区和养殖区划分明确,管理措施到位,水产养殖生产合理布局,渔业生产环境保护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根据我县县域发展总体规划,科学
划定好我县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四)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2、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3、合理布局、转调结合。
4、总体协调、横向衔接。
(四)规划范围: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我县管
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国有或集体水域、滩涂。
二、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三、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2、 强化监督检查
3、 完善生态保护
4、 其他保障措施
相关文档
-
关于印发《湘阴县2018—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