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县政府工作安排,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湘阴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现就出台的《湘阴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二次供水是城镇居民用水需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证城镇供水安全和水质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20〕18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我县城市二次供水的建设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幸福指数,进一步厘清监管部门职责和收费机制,加强水质检测保证用水安全,促进城市二次供水的规范管理,现已出台《湘阴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第二次修订)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
3.《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2002年8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公布 2022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改)
4.《岳阳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
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
7.《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 43/ T353-2020)
8.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2〕620号)
9.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20〕180号)
10.《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调规〔2021〕607号)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对象
《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该办法的对象为县城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设计、建造、管养维护、清洗消毒、监督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2.明确职能职责
《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相关职能职责。县自然资源局应当将二次供水纳入县城建设规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对二次供水水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检测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监督本办法的全面实施。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与卫生监督工作。县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二次供水管理的相关工作。县城市供水企业,负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二次供水相关工作;鼓励建设方将二次供水设施交由供水企业建设。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接收、受委托维护管理。
3.规定建设运营管理
《管理办法》对需要进行二次供水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做了条文规定。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供水管网服务压力标准的,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并且需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同时,对已建成建筑物和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完善、建设和改造。明确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及其他规定,并且在投入使用前需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为确保用水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须统一将设施委托供水企业进行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对供水价格、供水连续性、供水卫生管理、供水工作人员要求、水质监管、供水安全处置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4.建立责任机制
《管理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法律风险,细化了相对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附则
本办法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限期5年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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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印发《湘阴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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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