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省委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和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树牢大抓基层、大抓支部工作导向,经县委研究决定,在持续推进驻村帮扶工作的同时,选派任命优秀年轻干部下沉部分重点村(社区)担任党建指导员,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建立“工作重心在村、指导督促在村、优化治理在村、为民服务在村”和“大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大力提升群众工作水平”(简称“四个在村、两大提升”)工作机制。
目标任务:
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村(社区),选派任命年轻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建指导员,深入落实“四个在村、两大提升”工作机制,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重点村(社区)当年实现党组织建强、基层党建提质、治理水平提升、干部能力增强、群众满意度提高“五大”工作目标,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培养历练一批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基层干部,大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各乡镇(街道)每年明确一批重点村(社区),原则上软弱涣散或后进村全部纳入,并报县委组织部审定。2020年全县确定30个重点村(社区)。(具体见附件1)
(二)相对稳定原则。党建指导员派驻时间为三年,期间提拔重用的,原则上继续在所驻村(社区)任包村干部。
(三)尽锐出战原则。党建指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具备公务员(选调生)身份、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任科员1年以上。特别优秀的事业编制人员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工作职责:
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驻村帮扶干部日常管理的办法》,党建指导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作重心在村
1. 每月驻村(社区)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钉钉打卡”管理。
2. 驻村(社区)3个月内,遍访派驻村(社区)所有农户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3. 重点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工作短板,落实相关扶贫政策措施。
(二)指导督促在村
1. 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兑现“两个办法”,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
2. 协助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依法有序推进村主职“一肩挑”;发现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或后进村党组织。
3. 健全和完善村级议事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等。
4. 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指导村(社区)干部熟悉县情乡情村情、选准村级发展路子、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5. 参与安全生产、防汛保安、应急处突、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
(三)优化治理在村
1. 指导做实“党建+协会”“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工作,建立一批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示范点。
2. 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打造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
3. 积极引导老党员、卸任村干部、乡友乡贤以及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架构。
4. 全面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移风易俗等方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纳入村规民约。
5. 着力在垃圾分类管理、保洁费收取等方面形成常治长效机制,确保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为民服务在村
1. 指导村(社区)管好用活村(居)民服务中心,督促开展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 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 动员派出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4. 每年为村(社区)办理1—2件实事。
选派程序:
(一)推荐报名。
(二)组织审定。
(三)统一任命。
工作要求:
(一)严格日常管理。
(二)加强考核考评。
(三)注重结果运用。
(四)强化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