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的 :为做好我县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和农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工作,切实提高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主要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3.《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5.《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
6.《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0年省级财政奖补方案〉的通知》
7.《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湘阴县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2019-2020年实施方案的复函〉》
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规范运作;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坚持机制创新、注重实效。
二、总体目标及实施范围
(一)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分布。
(二)工作目标。
(三)实施范围。
三、主要农艺措施及工作重点
(一)主要农艺措施
1.改良酸性土壤。2.改革施肥技术。3.改善灌溉方式。4.改进耕种措施。5.改变越冬状况。6.改选适宜品种。
(二)重点工作内容
1.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全面落实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3.切实强化集中推进区建设。4.严格控制耕地新增污染。5.科学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四、进度安排
2020年3月11日-6月10日,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更新和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位置、点位数量、点位面积分村制表、制图等工作;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基本情况入户调查和档案建立工作;完成已开展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的回头看和面积分类统计工作。
2020年6月底前,制定下发《湘阴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2020年3月11日-10月31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落地。
2020年6月15日-10月31日,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取样工作。
2020年10月1日-12月10日,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样品检测和效果评价工作。
2020年11月1日-12月15日,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并分别报送至省、市农业农村厅(局)和生态环境厅(局),接受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台账。
(三)强化宣传引导。
(四)强化技术支撑。
(五)强化资金保障。
(六)强化考核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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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