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21-04-1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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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的:为推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我县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要求:按照“粮食和经作共推、延续和新增并进”的思路,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引导小农户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以粮食产业为主导,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工作思路: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

(二)坚持适度规模。

(三)坚持服务粮食。

(四)坚持市场主导。

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服务市场、规范服务行为、探索服务机制、完善支持政策,扶持一批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全县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机械化率提高10%,项目区每亩增效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农户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

工作落实:

(一)试点范围。全县15个乡镇(街道)。

(二)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家庭农场、专业服务组织等作为服务主体。

(三)支持环节。主要支持水稻生产集中育插(抛)秧服务、统防统治服务、粮食产后(订单收购、机烘、仓储、初加工、品牌销售)三大薄弱关键环节的服务,单环节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

(四)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的,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适当降低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亩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20%,单季作物各环节每亩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元。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3月底之前)。

(二)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底)。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宣传引导。

(三)严格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