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的通知
湘阴安办发〔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我县经历了多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群众取暖用气尤其是烧碳火取暖剧增,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取“十个一”措施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的紧急通知》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即日起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集中宣传。宣传期间,各单位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开展持续性宣传。
二、宣传措施
落实“十个一”宣传措施。具体为:
1.从现在起,安排乡镇、村组干部入户,进行一次隐患摸排和口头安全提醒。对排查出的烧碳取暖户及存在隐患的住户,各乡镇要建立台账。
2.结合实际,每家每户张贴一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科普须知,对独居的不识字且有视听障碍者,要安排专人提醒,明确提醒责任人。
3.从即日起至元宵节前,加大“村村响”播报频次,在保证全天高频播报的前提下,固定每晚9点前后(根据当地群众休息习惯适当调整)新增一次警示播告。
4.各村(社区)重点户(低保户、散养五保户、残疾人户) 由村民小组长上一次门进行提醒;深夜亮灯户落实邻里互助提醒机制。
5.以乡镇为单位,宣传车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宣传提醒
6.巡防队以手持扩音喇叭或鸣铜锣方式,每天至少一次提醒。
7.村(社区)组群每天至少一次信息提醒。
8.各地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每天一轮飞字提醒。
9.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APP等)开展一轮集中宣传。
10.移动、联通、电信每周至少一条短信告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将对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全县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安委办将对督查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督办。2021年2月26日前,各单位将工作情况及宣传佐证资料报县安委办,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宣传考核。
联系人:汤辉 联系电话:13762792773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