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安委办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湘阴安办发〔2020〕8号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2020年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有效保障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力做好安全工作守护一方平安,是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政治责任与政治任务。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
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
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完善安全保障联动机制,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层层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湘阴县“1+2+1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砂石开采、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作业、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景区景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影院、宾馆饭店、网吧、KTV、公园等场所,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责任主体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节日期间, 各类出行增多,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件)教训,聚焦“人、车、路、企、政”,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重点突出“两客一危一校”、城乡各类工程车安全管控,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县域交界处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消除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盲区和死角。强化路面执法,加大道路管控力度,提前周密部署,做好预案应对,加强交通疏导,做好通行保畅,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水上交通: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检查, 严密监测轮渡、商船、货船、客船、砂石船等各类船只,加大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恶劣天气 实行封航管控。
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施工作业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商场、影院、KTV、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节假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审批程序。
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乡镇、村、组责任,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加强未成年人和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监护,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旅游: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景点、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对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和持证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要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突出电梯、蒸汽锅炉、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对存在超期未检或经检验不合格、超期未整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失效或未经定期检验(校验)的,存在明显故障或异常等严重事故隐患仍在使用的依法予以查处。
砂石开采:要加强对工程、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船舶严格生产时段早七晚七制度,运输船舶严禁超载,严格落实五不发航准则,对违规开采、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要以危化品防爆、防静电、防火、防泄漏等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确保安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情况,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对存在“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实施处罚。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要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危险路段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开展检查。二是要细化检查方案,落实人员责任,认真开展全面细致的监管执法。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坚决处罚到位;对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采取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等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设备维修养护,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各项应急救援有效实施,能快速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请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各部门单位于节后以书面形式向县安委办报告国庆、中秋“两节”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联系人谢奎,联系电话15707305988。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