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阴县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阴办发〔2026〕6号
《湘阴县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4日
湘阴县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进湖南省工程机械再制造体系改革,促进湘阴县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促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5〕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面向海外、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虞公港物流便利优势,以“再制造+港航物流+出口”为突破口,建设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再制造及维修出口基地,打造集制造、维修、仓储、交易、出口等于一体的集散中心。到2028年底,引进一批工程机械再制造整机、零部件及配套企业,实现湖南(湘阴)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公共平台搭建完善、关键环节全面打通。
二、重点任务
1. 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配套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协调虞公路(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园段)提前建成通车,达到企业入驻条件。完成一期堆场选址与建设,有序引导入园企业新旧工程机械集中分区囤放。完善一期清洗中心、喷涂中心建设,实现企业集中清洗、集中喷涂。(责任单位:县洋沙湖集团、自然资源局)
2. 做好招商项目落地保障。聚焦产业招商与园区提质增效,落实专项招商扶持政策,围绕企业发展需求优化政策供给,切实增强政策吸引力与实效性。进一步细化厂房租赁方案,强化统筹协调与跟踪服务,全力推动创锐机械、昊柏智联以及中械智创合作共建项目落地。同步健全园区运营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入园企业加快建设,实现全面投产达产。(责任单位:县洋沙湖集团)
3. 完善园区制度体系建设。支持工程机械再制造企业发展,引入融资租赁机构、跨境金融机构、检测认证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报关服务机构,在园区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为入园企业提供仓单融资、代开发票、检测认证贴标、知识产权授权、开具原产地证、出口信保、代理报关、车辆异地销户、审批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加强与中资环对接,建设二手工程机械资源回收和市场拓展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金融中心、市监局、商务粮食局、税务局、公安局、数据局、贸促会、高新区)
4. 创建省自贸办创新基地。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对接,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湖南(湘阴)工程机械产业园确定为湖南自贸试验区工程机械再制造及维修创新基地,争取专项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工信局)
5. 推动主机厂法务机落地。加强与省商务厅、省高院对接,确保主机厂法务机集中在湘阴处置。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借鉴长沙自贸片区工作经验,探索开展司法处置“定向询价”制度创新,支持主机厂在湘阴开展法务机再制造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粮食局、人民法院)
6. 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与省港口集团对接,开展虞公港二期滚装码头(重滚)前期用地、岸线、通航等调规论证,根据企业需求及园区发展需要,适时启动建设。加快推进港口铁路专营线建设,扩大港口辐射范围、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实现水铁公多式联运,争取物流成本下降10-20%。鼓励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促进工程机械实现海外现货贸易。(责任单位:县临港事务中心、交通局、商务粮食局)
7. 科学谋划二期功能布局。以培育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集群为目标,以引进三一、中联等龙头企业为导向,科学编制园区二期规划,适时启动二期建设。加强与省国贸集团、长沙国贸集团对接,完善“一堆场四中心”布局(旧件回收堆场、集中清洗中心、集中喷涂中心、集中检测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加强与省工信厅、国重智联对接,推动中试基地建设。设立海关监管场所,实现工程机械再制造产品通关出海便利化。(责任单位:长沙临港产投、商务粮食局、工信局、虞公港建投)
三、保障措施
组建由县委书记、县长牵头,统战部部长主抓,县委办具体负责,县工信、商务、发改等部门及县洋沙湖集团组成的工程机械再制造工作专班。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推进本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确保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稳步有序发展。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和鼓励创新,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确保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发展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