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和管理体制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   2024-06-0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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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的通知

  湘阴办发〔2024〕9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党工委、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湘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岳办〔202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乡镇(街道)机构限额

  着眼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内设机构,结合实际设置乡镇(街道)事业机构。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限额按常住人口数量分为2档:

  1. 常住人口在3万人(含)以上,机构限额为10个的乡镇(街道)(7个):鹤龙湖镇、新泉镇、南湖洲镇、岭北镇、湘滨镇、洋沙湖镇、文星街道。

  2. 常住人口在1万人(含)至3万人之间,机构限额为9个的乡镇(8个):金龙镇、静河镇、樟树镇、东塘镇、三塘镇、石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

  二、关于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名称

  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根据乡镇(街道)地域、规模和发展水平,分类型统筹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1. 机构限额为10个的乡镇(街道),内设机构设置5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事业单位设置5个,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机构限额为9个的乡镇,内设机构设置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事业单位设置5个,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4. 乡镇(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原加挂的牌子不予保留。

  5. 乡镇(街道)财政所在限额外单独设置,原管理体制保持不变。

  三、关于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规格

  根据省委编委备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同意批复的《湘阴县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

  1. 14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为正股级事业单位。

  2. 文星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为正股级事业单位。

  四、关于乡镇(街道)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的力度,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根据不同类型乡镇(街道)实际,统筹配置编制资源,推动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统筹使用,综合配置工作力量。

  1.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职数按原文件核定规定维持不变。

  2. 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 14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文星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各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正股级)。其他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按原文件规定维持不变。

  4. 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和领导职数按原文件规定维持不变。

  5. 乡镇(街道)原核定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暂维持不变,由县委编办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后,适时提出编制动态调整方案,报县委编委审定后另行行文明确。

  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共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着力破除基层机构编制类别、人员身份、激励保障等方面的障碍,形成吸引聚集各类人才在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制度环境。

  五、关于机构挂牌和证书变更

  1. 各乡镇(街道)在接到本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对本单位机构挂牌情况开展自查清理,并在6月15日前按照本通知有关机构设置的规定有序做好新机构挂牌、更名机构换牌、撤销机构摘牌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2. 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变更依据到县委编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手续。

  六、关于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党(团)组织关系放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赋权事项要同步下放相关资源,减少上级部门对乡镇(街道)考核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严禁以资金、项目、考核等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置机构或加挂牌子。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