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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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办发〔201647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区,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519    

 

湘阴县建制村合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建制村合并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并村改革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阳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建制村合并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湘阴县委、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阴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平稳、有序推进全县建制村合并调整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合理确定乡镇、建制村规模总的原则,按照我县地形地貌和人口实际,分两个类型确定乡镇建制村人口规模:西部湖区乡镇每个建制村人口预期规模为4300人左右,东部山区乡镇每个建制村人口预期规模为3100人左右;全县合并建制村253个,减幅62.31%,合并后全县建制村为153个。各有关乡镇要按照《湘阴县建制村合并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见附件1)将建制村合并任务数及时分解,可以多合并。全县并村工作结束前,暂停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更不能将村改居抵扣并村任务。各乡镇并村工作方案等资料上报、审核必须在20165月底前完成,620日前新的建制村合署办公,并选派好村党组织书记。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制村合并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督促落实。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并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决定处理并村工作中所辖区域内出现的一切重大问题。乡镇党委书记是并村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此项工作。

(二)坚持合大并强原则。并村方案要综合考虑历史沿革、风俗习惯、人文渊源、河流水系、山脉走向、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村级规模,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要合并。通过建制村的撤销合并,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三)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并村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相关村的村民会议适当形式通过方可上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并村方案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重新按程序征求村民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四)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及其附着物、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个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县级和各有关乡镇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建制村合并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分级组织好业务培训。特别是各有关乡镇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为并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调查研究。各有关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座谈了解,摸清现有各村规模、地域面积、山林田土、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同时就并村的基本思路、新村布局、选址、命名、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并村共识。

3.制定方案。各有关乡镇要在前期调查研究基础上,尊重民意,提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调整后的村名原则上在撤并的村中选择,优先使用原有村名、历史老村名、文化特色村名和历史名人村名,如有争议暂不能确定的,由县地名委员会组织专家认定。在本县辖区内,不得出现相同建制村名。新村驻地的选择要本着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及现有村级活动场所较好的地方。

4.清产核资。各有关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指导督促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合并调整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

5.通过方案。并村方案要按照《村组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经村民会议适当形式表决通过。村民会议不局限于集中开村民大会的形式,可采取户代表签字形式,户代表签字要达到全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签字同意的要达到一半以上,这种形式是符合当前实际的适当形式,是合法的有效形式。要做好村民同意并村决议签字,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工作。村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保障村民会议合法有效。如遇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研究决定。

6.报批方案。各有关乡镇将按程序形成的并村方案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准文件,批文需抄送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

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后,由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

1.公布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支两委牌子、公章等由乡镇统一收回封存。

2.配备新村党组织班子。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要根据党员人数等情况及时设立党组织(支部、总支)。选优配强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要从本村党员村干部中择优选配,对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县乡机关和乡镇站所优秀党员干部职工中选派。过渡期间,原村村“两委”成员协助新合并村党组织开展工作,补贴发至20161231日。

3.接管集体资产、财务及档案。新建制村成立后,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要及时主持村集体资产财务及档案移交工作。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按原范围不变;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体山林等集体资产一并转入新村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4.筹备选举。所有的建制村(包括新合并设立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依法在2017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并村工作新形势,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

(三)检查验收阶段

建制村调整到位后,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有关乡镇并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验收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乡镇合并后,在原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逐步建立产业发展、设施完善、服务均等、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社区。并村后,可在条件成熟的中心村或大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行一村一社区,不得将一个村划分若干社区。

(二)合理确定村干部职数。坚持精简、统一、有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干部职数,做到职责明晰、运转协调、合心合力。(1)核定村干部职数。合并村一般核定37名村干部职数。其中,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核定为3名,人口1000人至3000人的村一般核定为4-5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核定为5-7名。(2)明确村干部岗位及职责。各乡镇要在核定的村干部职数范围内,合理设置村干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督促村干部领岗认责、认真履职。要根据合并村的全盘工作合理确定村干部分工,做到合人员与合工作同步,防止简单按原建制村分工,促进村干部与村民群众互相了解,增强认同感。(3)做好富余村干部消化工作。采取离任一批、劝退一批、清退一批等办法,妥善做好富余村干部消化工作。对政治素质好、有服务群众能力和热情的村干部,可安排到农村社区网格管理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对长期不在岗、年老多病、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干部,要予以劝退;对任职期间以权谋私,存在干扰、阻碍工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村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予以清退。各乡镇党委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村干部消化工作有序进行。

(三)设立村工作委员会。各合并村应设立工作委员会,负责并村后由原村民委员会所承担的各项村级管理事务,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倡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组织书记担任,待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后,工作委员会自动撤销。

(四)严格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并村工作中,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处置、私分、贪污、占用村级服务设施,要保持乡村学校、村卫生室、图书室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现状不变,实行统一管理,方便村民群众就近入学、就医等公共服务需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并村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抓总的职责。县级和各有关乡镇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当好参谋,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各方支持;组织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加强并村工作宣传引导与舆情处置;要建立由政法牵头,公安、司法、信访等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项维稳工作组,加强并村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和群体事件的处置;农业、财政、经管等部门要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指导工作,对违规处置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并村改革所需的经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并村工作中违规违纪人员的追责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档案、国土、林业、水务、交通、卫计、住建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建立并村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和工作问责制度,逐阶段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情况,促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并村工作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平稳、有序推进。要实行严格的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联乡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村、驻村干部包村负责的并村工作责任制。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要选调一批能力强、懂农村工作、熟悉法律政策的优秀干部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进驻乡镇开展群众工作,督促指导有改革任务的村搞好政策宣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矛盾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对并村工作任务重、情况复杂的,要选派本乡籍在县、乡任领导干部或退居二线、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回村任指导员,负责做好并村过程中的群众工作。要建立健全和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村改革工作或因工作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妥善做好接待稳定工作。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懂政策、作风实、态度好的精干人员负责工作指导、政策咨询和接访答复工作。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及时解决并村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按照逐级接访的工作原则,县、乡要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口径一致,避免越级上访。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要重视做好现任、退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和支持并村工作,确保并村工作稳妥推进、规范有序。

 

附件:1.湘阴县建制村合并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2.湘阴县建制村合并工作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