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发〔2015〕5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湘阴县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精准扶贫三年(2015-2017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务实落实全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任务,确保实现“学赶永修县、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的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以“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为基本要求,以“六个精准”(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为努力方向,以“四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为重点内容,推进基础建设“补短板”、培育产业“强支撑”、教育培训“治穷根”、易地搬迁“挪穷窝”、兜底保障“全覆盖”,集中解决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突出困难,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小康步伐。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见附件1),2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000元;到2020年,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0000元。
三、工作重点
1.抓好党建扶贫。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抓好扶贫开发的有力保障,按照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地议事“四有”要求,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认真选优配强贫困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书记,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和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以及乡村医生、教师等各类人才中,选拔党性强、作风好、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人担任村支部书记。加强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承诺、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制度,对能力不强、工作滞后、群众不满意的坚决调整,并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科学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注重选派能力强、作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村第一书记,县里每年对28个贫困村(市帮扶5个、县帮扶23个)的村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作为评价乡镇党委和驻村单位扶贫工作的重要依据,按《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暂行办法》(岳发〔2015〕13号)精神,对优秀村第一书记组织上提拔重用,对优秀村支书优先招录。县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要兼任驻点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所在乡镇党委下发任命文件。实行扶贫后盾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每半年开展1次支部共建活动,后盾单位领导班子及机关党员结对联系1名农村贫困党员。每年指导村里发展1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扶贫期间帮助培养1-3名村级后备干部。鼓励从优秀机关干部、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生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协调落实村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干部报酬,整合资源推进村级场所配套建设,提高综合使用率。对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贫困村,严格按“五帮”要求制定整顿方案,确保整顿转化到位。指导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广“135”村级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各驻村帮扶单位)
2.抓好教育扶贫。努力改善贫困村办学条件,对贫困村学校优先提质改造,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加快推进幼儿园等学前教育建设。加大贫困村、贫困户教育扶持力度,建立城镇教师到贫困村校支教制度,稳定优化贫困村教师队伍。积极开展爱心助学、志愿帮扶等活动,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不辍学。到2017年,贫困村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基本普及中高阶段教育。从2015年开始,实现因贫失学、辍学的贫困家庭子女读书帮扶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一加一”助学就业·同心温暖、金秋助学等工程,重点对建档立卡的“两后生”从贫困生教育基金中每人每年帮扶就学资金3000元以上,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劳动力就业培训全免费,就业优先,确保贫困农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探索建立由青、工、妇和社会参与的就学扶助体系,力争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以上,并在助学贷款上优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民银行、人社局、农业局、扶贫办、各驻村帮扶单位)
3.抓好产业扶贫。探索由普惠型扶持政策向差异化扶持政策转向,改给钱给物为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推广“产业+基地+贫困农户”扶贫模式,提高贫困农民参与当地特色产业开发的组织程度。以“一廊三片”现代农业提质工程为总体框架,制定符合村情、户情的扶贫产业发展规划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县财政每年要至少支持1个重点扶贫产业,每个重点产业每年投入不少于300万元,覆盖500户以上贫困户,力争人平年增收1000元以上。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支持贫困村群众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支持贫困村组建专业合作社,支持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鼓励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小宗特色农产品,鼓励电商到贫困村建立网点,帮助推销农产品,政策上倾斜。大力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到2017年,扶持3-5个贫困村发展有收益的乡村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办、商务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经管局、文物旅游局、各驻村帮扶单位)
4.抓好项目扶贫。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要重点向贫困村组倾斜,加大对贫困村公路建设、中小危桥改造等支持力度,不断完善路网结构。到2017年,实现28个贫困村道路硬化,客运班线通达率80%以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新建以及管网延伸、配套完善工程优先覆盖贫困村;以泉水、井水为水源的单村供水工程,设置净化消毒设施,确保全面解决贫困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大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力度,到2017年,完成所有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工作。2016年完成28个贫困村互联网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引领农民发展互联网经济。充分运用好农口资金,在贫困村开展田、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对符合小型土地整理项目立项要求的贫困村,积极安排、加快实施。对贫困村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排查,能立项申报的积极立项申报,争取项目资金,解决隐患问题。加强农家书屋、室内外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推进精神扶贫。(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水务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电力局、文广新局)
5.抓好就业扶贫。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贫困人口中的“四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从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其他贫困人员,根据其意愿由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参照“四类人员”培训经费的50%予以补贴。对创业贫困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前两年免息,第三年只承担银行贷款利息的50%。实施就业岗位援助,对用人单位吸收贫困人员就业或提供就业岗位的,按339元/人·月补贴用人单位。县人社部门经常开展常规劳动力招聘会,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县财政、人社、移民、工会等部门劳动力培训重点向贫困户倾斜。对组织3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中介机构,由县、乡政府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移民局、总工会)
6.抓好安居扶贫。加强搬迁扶贫,对地质灾害频发、资源极度匮乏地区,血吸虫重灾区,水源保护区,平垸行洪区、重点蓄洪区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搬迁。认真落实好全省扶贫危房改造“百千万”示范工程要求,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和无房户建房计划,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政策,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发改、住建、水产、移民等部门80%以上危房改造资金应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贫困D级危房户、无房户分步建房,优先安排残疾贫困人口建房。到2017年,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无房户建房任务。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银信部门专项建设债券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重点支持,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中建房,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群众安居新模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农办、水产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移民局、驻村帮扶单位等)
7.抓好救助扶贫。
8.抓好财政扶贫。建立与贫困规模相适应的县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不低于可用财力的1%,原则上每年财政预算不低于1000万元。县财政支持贫困村每年每村不少于5万元,每个驻村帮扶单位每年帮扶资金不少于5万元。扶贫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档立卡系统运转经费按需要安排到位。各行业各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攻坚合力。贫困村每村每年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各级部门资金和项目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倾斜比例作为行业扶贫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移民局等各相关部门)
9.抓好金融扶贫。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完善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用担保和风险化解机制,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信用贷款。按照全省金融产业扶贫整体推进试点的要求,2015年县财政将2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一次性配套到位,撬动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放贷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并逐年根据上级要求、贷款规模变化情况落实需要的配套资金。逐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增加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户学会用金融致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信用联社)
10.抓好社会扶贫。开展好“10.17”全国扶贫日等宣传活动,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推进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品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与贫困村一对一、与贫困户手拉手帮扶。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等各方面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扶贫活动。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在贫困农村推行电商扶贫模式,帮助销售农产品。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和爱心捐助平台,建立精准化、规范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成功人士、爱心之士参与扶贫。今后推荐、遴选、评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各种模范称号的企业家必须要有突出扶贫工作业绩。(责任单位:县工商联、总工会)
四、实施步骤
1.建档立卡(2015年8月—2015年9月)。以县扶贫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上联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乡村的“一平台、两系统”(全县贫困信息管理平台,贫困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村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更新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分类规划(2015年9月—2015年10月)。依据建档立卡成果,2015年10月底前以县为单位,由各对口部门牵头组织,完成贫困村组织建设和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通信、环境、产业等10个专项三年攻坚规划;完成贫困个体技能培训和就业、危房改造、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教育助学5个专项三年攻坚规划;完成全县贫困村三年帮扶和贫困人口三年帮扶实施方案。“两规划两方案”统筹纳入县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各相关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认真做好部门规划编制的指导,防止项目重复或出现项目真空,并将涉农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两规划两方案”由扶贫办汇总,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时,由各驻村工作队牵头组织,分村完成三年驻村帮扶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各乡镇出台结对帮扶细则,分户明确具体帮扶措施。
3.精准扶持(2015年8月—2017年10月)。加强政府主导和行业扶贫,分步分层落实“两规划两方案”和驻村帮扶方案、结对帮扶细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统计汇总。已制定的规划和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加强驻村扶贫,对2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一轮帮扶实现全覆盖。加强干部联户,对贫困村的贫困人口,由驻村帮扶的县直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班子成员、二级机构及站所负责人每人应结对帮扶1-2户,并建立好专门台账,落实帮扶责任,因人因户施策,实行量化考核,不脱贫不脱钩。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由乡镇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能人、爱心人士结对帮扶贫困户。
4.分级考核(2015年8月—2017年10月)。县委、县政府负责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责任制考核,负责对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和行业扶贫责任制考核。全县28个贫困村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县直部门及乡镇精准扶贫实施情况,计入对乡镇、部门班子考核内容。根据时序进度和目标任务加强中期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力量,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农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移民局、民政局、城乡规划局、电力局、卫生局、商务局、畜牧局、水产局、经管局、文广新局、文物旅游局、房产局、工商联、总工会、妇联、团县委、人民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扶贫办合署办公,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扶贫责任,充分发挥扶贫开发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效应,健全县抓统筹、乡镇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县政府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建强扶贫队伍。进一步升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按照工作需要从农办调剂4-5人充实扶贫办公室工作人员,调配新增办公用房。各乡镇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名扶贫专干。进一步强化干部培训,打造一支懂扶贫、通民情、接地气、善落实的干部队伍。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鼓励优秀干部到扶贫一线锻炼,优先提拔工作突出的扶贫工作者。适当提高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的待遇标准,加大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表彰奖励力度,优先从业绩突出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3.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以精准脱贫为目标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专门考核办法,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范畴。实行量化考核,分值为100分。健全驻村帮扶、结对帮扶跟踪考核机制,由县“两办”督查室牵头,扶贫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督查,对联点帮扶贫困村和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情况实行定期考核,不脱贫不脱钩。建立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没有完成帮扶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岳阳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