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镇破获2起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案
近日,石塘镇连续破获2起非法存储、运输烟花爆竹案,2名村民被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4月9日,石塘镇在开展全域禁炮巡查工作中发现,金龙镇村民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一台面包车从石塘镇非法运输20多箱烟花爆竹至金龙镇。公安民警按照车牌信息将张某缉拿,对张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出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
4月13日,经公安机关查明,石塘镇石塘村村民刘某某在明知烟花爆竹许可证过期失效的情况下,仍然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公安民警依法对刘某某储存的价值约3000元的烟花爆竹进行封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