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4-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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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湖南省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的有关要求,现对湖南省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

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涉及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和澧县、益阳市资阳区、岳阳市湘阴县4个县()7个乡()45个村(居委会)

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洞庭湖蓄滞洪区是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长江中游南岸,跨湘、鄂两省的广大冲积平原和湖泊水网地区,汇集湘、资、沅、澧四水,并承接经松滋、太平、藕池三口分泄的长江洪水。蓄滞洪区现状由洪道及24个蓄洪围垸共同组成,蓄洪面积 3100.07km 2,设计蓄洪水位52.84m,有效蓄洪总容量163.81亿m3。自建成以来,已经分洪、分流运用了多次,总分洪水量较大,启用频繁,效益显著。

本次安全建设工程包括安全区围堤、安全台、涵闸、生产转移路桥工程、泵站保护工程等内容。工程规划设置安全区2处,面积4.41km2,新修安全区围堤长9.27km加固现有围堤4.57km,新建涵闸6处;新建沙头资江大桥引桥、接线、匝道桥及悬梯1座;新建安全台4处,面积61.1m2;新、扩、改建生产转移道路20条,长度63.43km,新、重建桥梁23座;机电保护18处。

a) 围堤湖垸:扩建、改造转移道路4条,长16.09km;重建配套桥梁4座;采用月围方式对北电排(7765kw)进行保护。

b) 澧南垸:新建、扩建道路9条,长30.09km;新、重建配套桥梁12座;采用临时转移至大堤仓库的方式对紫水溪泵站(41240kW)进行保护。

c) 西官垸:新建、扩建道路7条,长17.25km;重建配套桥梁7座;采用月围方式对罗家湖泵站(71085kW)进行保护。

d) 民主垸:建安全区1处,面积为2.9km2;安全区围堤总长8.62km,其中利用现有围堤长度3.65km,新建堤防长度4.97km;建安全台3(明朗台、石马台、综合场台)面积48.1m2,安置人口约0.96万人,安全台涉及一线堤防长4.81km;填塘固基24/17598m2,护坡长度9.27km;新建涵闸3座;新建沙头资江大桥引桥长323.68m,接线长379.71m,匝道长213.3m及悬梯(其中匝道桥长195.24m)

e) 城西垸:建安全区1处,面积为1.51km2,安全区围堤总长5.22km,其中利用现有围堤长度0.92km,新建堤防长度4.3km;建安全台1(湘临安全台)面积13.0m2,安置人口约0.26万人,安全台涉及一线堤防长度1.3km;新建涵闸3座。

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248.49m3(取土场表土剥离量183.60m3),填筑土石方1071.97m3,需土量1059.97m3,分别从18处料场取土。工程总弃渣量为236.45m3(其中弃土方235.40m3、弃浆砌石和砼拆除1.05m3)规划12个弃渣场,占地面积17.29hm2

工程永久占地2488.38亩,其中,堤内征地2478(耕地1774.61亩、园地21.61亩、林地163.84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4.57亩、其他用地413.37),堤外征地10.38(草地2.28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1)。临时占地7588.88亩,其中堤内用地1502.99(耕地804.34亩、林地661亩、草地19.0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6),堤外用地6085.89(林地2495.8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90)

工程征地涉及3031392人,拆迁各类房屋面积81082.63m2,均为农村居民房屋。

工程计划在3年内完成施工。施工期从第一年9月至第四年8月,总工期36个月。

工程总投资116032.9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3590.63万元(含水土保持投资)

2  工程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2.1  生态环境

2.1.1   生态环境现状

a) 陆生生态

评价区的陆生生态环境系统可划分森林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总面积为5556.17 hm2,植被有阔叶林和灌丛,主要为人工植被和次生植被;农业生态系统总面积为29962.7hm2是评价范围内最大的生态系统,主要以人工种植的农作物为主,植被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湿地生态系统总面积为5267.34hm2,包括鱼/虾塘、灌溉渠系和稻田等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总面积为2462.13 hm2,植被多为行道树等人工栽培的植物。

评价区共有陆生维管植物94255371,其中蕨类植物8810裸子植物233种,被子植物84244358共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7种植被型、31个群系评价区范围内均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木大树分布

评价区共有陆生脊椎动物42572268种,其中东洋种96种,古北种97种,广布种72种;评价区分布有3种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均为鸟类,但工程影响区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8种,工程影响区内15种,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9种。

b) 水生生态

评价区有浮游植物有766();浮游动物42种,其中轮虫16种,原生动物10种,桡足类5种,枝角类11种;底栖动物38种,其中环节动物6种,节肢动物22种,软体动物10种;鱼类91792种,垸内水域没有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鱼类,仅有部分鱼塘养殖物种,主要品种有青鱼、草鱼、鲢、鳙、南方大口鲇、鳜、瓦氏黄颡鱼。目前工程区涉及的堤外近岸水域尚未发现大规模鱼类产卵场和珍稀、濒危水生生物。

c) 生态敏感区

生态敏感区包括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国际湿地、西洞庭湖国际湿地。

横岭湖自然保护区2000年经湘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相关规划,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总面积4.3hm2,其中核心区1.5hm2、缓冲区1.2hm2、实验区1.6hm2,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水禽、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

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于1991年建立县级保护区,1997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根据相关规划,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总面积7.7 hm2。核心区包括漉湖、卤马湖,总面积1.7hm2;缓冲区包括核心区外围所有南洞庭湖区域,包括湖洲、万子湖总面积5.25hm2;实验区调整到三眼塘镇,总面积0.75hm²,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水禽、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保护区内有兽类1323种、鸟类1643164种、爬行类829种、鱼类1686种、两栖类38种,国家级保护动物有中华鲟、白鹤、中华秋沙鸭等10种;维管植物154475863种。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的前身为目平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1998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目平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湘政办函[1998]7),归口汉寿县林业局管理。2002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13年正式成立湖南西洞庭湖国家自然保护区。根据规划,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总面积30044 hm2。核心区主要包括目平湖南部、大连障、永安障和东洼等区域,面积9061 hm2;缓冲区主要包括永顺洲、百益洲、永安障以及与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接壤带等区域,面积6165 hm2;实验区主要包括沅水洪道、澧水入口处、坡头至柳林嘴沿湖大堤、西洞庭湖航道区域和围堤湖、安乐湖、龙池胡三处集体权属地等区域,面积14818 hm2。主要保护对象西洞庭湖典型江湖复合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黑鹳、白鹤等珍稀濒危物种及越冬候鸟栖息地。

洞庭湖湿地、西洞庭湖湿地均为国际重要湿地。根据施工布置和施工占地规划,民主垸明朗、石马和综合场台离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最近距离约为50m,不在保护区内不占用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面积,但其明朗台、石马台及桃花村~枫树塘土料场均离湿地较近;围堤湖垸位于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北电排月围堤建设、宝台外滩土料场占用了部分湿地面积,北电排月围占用西洞庭湖湿地面积0.05 km2,占西洞庭湖湿地总面积的0.014%,影响较小,建议取消宝台外滩土料场。

d) 水土流失

项目区属水力侵蚀类型区,水力侵蚀面积占总侵蚀面积的99.4%,主要以面蚀形态出现。冲积平原水土流失面积较小,一般流失属轻微度,平均侵蚀模数500~860t/km2·a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合计565km2,占土地总面积的9.01%,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267km2,中度流失面积为248km2,强度以上流失面积为50km2

2.1.2   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免措施

a) 陆生生态影响

本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影响主要源于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影响,导致区域植被损失和破坏,植被面积减少,生物量降低。据统计,受工程影响的陆生植被面积为671.82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1.55%其中,主体工程永久、临时占用的陆生植被面积分别为170.77hm2501.05hm2植被损失的主要类型为农作物、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等,湿地植被损失相对较小。评价区陆生植物为一般常见种,在周边地区均有广泛分布,不存在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该植物种群消失的可能。但应对涉及保护区的土料场进行优化,并加强施工管理与施工人员教育。

评价区分布有3种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均为鸟类,但工程影响区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8种,工程影响区内15种,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9种。本次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影响区内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5种,有白琵鹭、白额雁、黑鸢、雀鹰、鹊鹞、赤腹鹰、苍鹰、普通鵟、红隼、游隼、斑头鸺鹠、长耳鸮、短耳鸮、小鸦鹃、虎纹蛙等,均具有较强适应能力,且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食物来源多样,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工程建设仅暂时改变这些动物在施工区及外围地带的分布及种群数量,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

b)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林草植被恢复或耕地复垦;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占地施工或破坏堤外草洲和浅水洼地、沼泽;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哺乳动物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c) 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期,工程部分涉水涵闸、涵管、桥梁水下部分施工作业将扰动水体,对水生生物产生直接不利影响,其他部分施工将通过污水排放、垃圾堆放等对水体和水生生物产生间接影响。本工程单项工程规模较小,且分期施工,施工场地分散,对水生生物总体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d)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强调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同一施工段实行同向逐步推进施工,相邻施工段错开施工高峰期。施工期间,减少无序及散乱抛投水下作业对水体的扰动。工程施工期间及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必须严格处理后达标排放,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相关水域

e) 生态敏感区

1) 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对横岭湖、南洞庭湖、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区的影响很小,施工废污水禁止排入湿地水域,对湿地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民主垸综合场台、石马台、明朗台与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较近,施工区与缓冲区边界最近距离约为 50m ,与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主要栖息地的核心区最近距离约为1.97km围堤湖垸位于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之内,北面大堤与缓冲区的最近距离约 10.7km 左右,与保护区核心区的最近距离约13.2km月围堤建设占用部分湿地面积,月围堤占地4.97 hm2,约占保护区湿地面积的0.014%,宝台外滩土料场占用了部分湿地面积,建议取消。施工粉尘、噪声对保护鸟类及鸟类生境的有影响,但鸟类具有趋避性特征,施工对其影响很小,且影响为短期和可逆的

2) 保护措施

优化、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时段,规范施工行为,避免对湿地的大面积扰动,每个施工区段完工后同时完成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对上述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施工路段进行常规巡查,设置警示牌、宣传标志牌;工程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和培训;施工期间,聘请具有鸟类保护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跟踪观察、巡查、监控和指导施工。

2.1.3   水土流失影响及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

a) 水土流失影响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面积677.69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12.85hm2,弃方总量236.45m3,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为6.46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89t

b) 水土保持措施

本工程水土保持分区治理措施由安全区围堤工程防治区、安全台工程防治区、转移路桥工程防治区、泵站月围工程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施工道路防治区、临时堆土区防治及专项设施复()建防治区 10 个水土保持分区构成。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主要工程措施为排水沟、截水沟措施;植物措施为植树和种草等;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挡墙等。通过水土保持措施后,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0.8、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2.2  水环境

2.2.1   现状和保护目标

根据常德市汉寿县和澧县、益阳市资阳区、岳阳市湘阴县发布的年度环境质量公告、收集到的20112013年国控、省控断面资料,以及本次评价过程的补充监测,工程所涉及沅水、澧水、淞滋河、资水和湘水段除总氮、粪大肠菌群指标略有超标外,整体水质较好,基本达到了水环境功能区划类水域水质标准,工程所涉及南洞庭湖万子湖段除总氮、粪大肠菌群指标略有超标外,整体水质也达到了II类水质标准要求。

保护目标:保护工程涉及的湘水尾闾、资水尾闾、沅水尾闾、澧水尾闾、松滋河和南洞庭湖等湖泊水体,以及蓄滞洪区内沟渠等主要水体水质不低于现状水质;保护湘水东支浩河口至洋沙湖上游 1000m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洋沙湖上游 1000m 至下游 200m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保护横岭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湿地(万子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国际湿地水质。

2.2.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期

安全区围堤建设、安全台建设、转移道路改扩建等施工内容均在蓄洪垸内进行,基本上为陆地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废水产生量很小,主要污染物为SS,且均为间歇、分散排放,主要产生于枯水期。工程施工期间基坑排水、料罐冲洗废水、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水泥土弃浆水水量均不大,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水体带来较大影响。

新建桥梁、涵闸、涵管以及部分泵站月围施工涉水,其中大多桥梁所跨的河、渠均位于各垸内,围堤湖北电排泵站、西官罗家湖泵站月围和民主沙头资江大桥施工围堰施工涉及沅水、淞滋中支和资江。施工工程量总体较小,施工期较短,主要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所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水域水质影响较小。

2) 运行期

在非分洪年份,蓄洪垸内水系与蓄洪垸外江河交流方式维持不变,工程建设不改变区域水系连通方式。蓄洪垸内的面源、点源和生活污水排放方式、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与本工程建设前基本保持一致,不因工程建设新增污染源,因此,在非分洪时段,蓄洪垸内外水体的水质可保持现状情况。

分洪期间,洞庭湖区水将通过各垸分洪闸进入蓄洪垸内。区内的耕地、道路、房屋、厕所、生活垃圾等都会被淹没,使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药、化肥等溶解到地表水体中,大量面源污染物进入洪水,造成短时间内面源污染负荷加大,蓄洪垸内水体水质将较非洪水期污染加重。并且洪水还将地面的大量泥沙冲入水中,使水体感官性状变差。

分洪结束后,洪水自各垸出口闸而出,汇入洞庭湖区。由于此时洞庭湖区水量较大、流速较快,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较强,各蓄洪垸内的洪水排入洞庭湖后,对洞庭湖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但退水后,蓄洪垸内水体水质将有所下降,但通过自身净化、水体循环,水质会逐渐好转。

b) 水环境保护措施

1) 施工期

采用加药沉淀法处理基坑排水,由小型水泵抽排至周边水体,底泥定期人工清除。

采用自然沉淀池处理料罐冲洗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抽取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搅拌仓的清洗用水,或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直接排放周边水体。禁止排入湿地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相关区域。

含油废水可采用CYT-5型同向流隔油池处理系统来进行废油的回收,上清液回用于道路洒水或施工场地降尘。

采用三格血防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污水可用于垸内农田灌溉。

采用沉淀池对水泥土弃浆水进行处理,出水回用于道路洒水或施工场地降尘。

2) 运行期

非分洪期:加强区内污染源治理,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污不符合蓄洪垸达标要求的企业和单位;限制区内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订用、排水规划,配备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按规定达标后方能排放。鼓励当地群众外出务工,加强区内人口管理,控制人口增长。

分洪启用期:在洪水发生频率高、蓄洪垸可能实施运用的年份,重点排污企业应提前停止生产或搬迁至蓄洪垸外,对区内工业和农业污染源进行清理。在蓄洪垸运用前,淹没区居住户对残留污染物应及时清理、转移。分洪结束后,及时清理修复被洪水淹没、污染的水源或蓄水池。

2.3  环境空气质量

2.3.1   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评价区范围内无较大的固定大气污染源。根据常德市汉寿县和澧县、益阳市资阳区、岳阳市湘阴县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以及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以上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区周边的居民点、学校等,以及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湿地保护鸟类。

2.3.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和机械燃油废气等将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施工区域地处平原,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与扩散,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区范围内空气中TSPNO2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恶化。距施工区较近的部分居民点、学校将受到施工扬尘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减少粉尘、废气排放的不利影响。

b) 保护措施

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运送袋装水泥必须覆盖封闭,经常清洗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附近时,应减速慢行。施工区边界外 40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区域非雨日洒水4~6次,干燥有风天气适当增加。工程运输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2.4  声环境

2.4.1   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评价区范围内无较大的固定噪声源。根据常德市汉寿县和澧县、益阳市资阳区、岳阳市湘阴县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以及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所有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以上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声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区周边的居民点、学校等,以及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湿地保护鸟类。

2.4.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的固定噪声;车辆运行和运输的流动噪声。根据堤防、转移路桥工程的线性施工特点,每个敏感点处的施工时间很短,一般在7d左右,高噪设备一般是间歇使用,因此虽然施工对敏感点有影响,造成短时间的噪声超标,但影响时段不长,且主要影响施工沿线的第一排建筑物。高噪声施工机械的运行易对保护区鸟类造成惊扰。

b) 保护措施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规划,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过多的强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敏感点时,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设置限速牌。受噪声影响的敏感点居民采取临时避让措施;各类施工机械均应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对挖土机、推土机与翻斗车等设备可通过安装消声管、消音器、隔声罩或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2.5  人群健康

2.5.1   现状

工程区内各城镇、乡村均有相应的卫生机构,但医疗水平及设施落后,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不高,生活垃圾、粪便等直接排入江河,污染了水域,给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创造了条件。工程涉及区域人群健康状况良好,无甲类传染病病例,常见疾病种类有肝炎、肺结核、麻疹、痢疾等。汉寿县、澧县、资阳区、湘阴县是湖南省血吸虫病重流行县。经过多年各级地方血防部门的治理,项目区域内钉螺分布区域和面积有所减少,但目前在该区内仍有钉螺分布,而且分布面积较大,血吸虫病感染情况时有发生。

2.5.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对土料场进行翻填深埋,起到了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减少取土场原有钉螺分布面积的作用,对消灭垸外钉螺有利工程清基可能使钉螺转移至填筑区形成新的钉螺分布区,施工前需进行查螺、灭螺。工程施工和居民搬迁安置过程中,如不采取相应的血防和防疫措施,有可能使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感染血吸虫病或其它传染病。

b) 保护措施

对施工布置场地、主体工程区、土料场、拆迁居民安置区进行查螺灭螺,总面积为672hm2;施工区生活营地设置三格血防厕所27座;发放血吸虫预防药物77000盒、防护靴2200双、血防服2200套等;对搬迁安置区和施工生活区进行灭鼠;对拆迁居民和施工人员进行血防和疾病防治宣传教育。

2.6  固体废物

本工程高峰期施工区日产生生活垃圾2.14t。施工现场设置专用封闭式垃圾桶,由专职人员收集,每日及时清理施工区生活垃圾,再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南省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建设符合《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湖南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洞庭湖区综合治理近期规划》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项目区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对促进蓄洪垸相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造成项目区土地资源和植被直接损失,以及施工期施工活动对工程区范围内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短期不利影响,尤其是对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湿地保护鸟类和水生生态环境的短期不利影响。在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和妥善协调好工程建设与保护区关系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建设环境可行。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湖南省洞庭湖区围堤湖、澧南、西官垸安全建设及民主、城西垸安全建设试点工程所在地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5 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报告书详细情况,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1-85486499

电子邮箱:whuqino @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

邮编: 410007

联系人:汤小俊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甲字第2701)

联系电话:0731-8507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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