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商业中心周边旧城改造项目的招商公告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4-05-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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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阴府阅〔20148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就东湖商业中心周边旧城改造项目公开招商,确定垫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湖商业中心周边旧城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宗棠广场西侧、滨湖东路北侧、东湖商业中心东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438.62平方米,约6.66亩。根据湘阴府阅〔20148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居,容积率:< 6.2。具体数据以进入出让程序后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所确定的内容为准。

根据前期摸底测算,项目范围内共需拆迁房屋227户、面积4500㎡左右。本次垫资测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报批、土地征收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搬家过渡和协调等相关费用。

三、招商方式

1、该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由中标人全额垫资,垫资款按年息10%计算,进入土地成本。

2、该项目的相关规划设计条件见县规划部门的设计条件通知书。

3、该项目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价,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垫资方必须报名参与该项目土地的出让报名,如垫资方未竞得该宗土地,则按该宗土地成本价之外的溢价部分由县政府与垫资商按28比例分成,其垫资成本利息及分红在挂牌后两个月内退还。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资质和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2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

2、投标单位须向县土地储备中心或县政府指定账户打入报名保证金2000万元,凭银行进账单到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招商资料。

五、中标方式

 报名结束后,如有多家报名,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国土、纪检监察、规划、城建投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垫资人。如只有一家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请县政府同意,直接确定为垫资人,垫资人确定后10日内应与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垫资协议。

六、报名时间

2014 5 29 2014 6 4 下午430止,节假日不休。

七、报名地点及指定账号

报名地点: 湘阴县土地储备中心

人:马明权15273059518

                  黄学锋13786008901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

    号:18417901040007086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报名时应持法人单位介绍信、房地产开发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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