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6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湘阴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严肃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有为的姿态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严格对标对表,主动自查自纠,以点带面,将问题找准查实、将根源剖深析透,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全局上下工作大落实、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彰显湘阴公安的忠诚与担当。
局党委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光志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每一个问题明确一名党委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每一个问题对应一个责任队室牵头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真正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本轮整改工作,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延伸拓展,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成立了巡察整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胡向红同志担任组长,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重点人、重点事等开展挂牌督查、重点督查。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光志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管局领导刘世雄多次组织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力争把巡察反馈问题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销号。
截至12月13日,巡察反馈的4个聚焦20项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8个,因机构改革因素暂未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21件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巡察期间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12个,已经整改完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
1.政治建设有差距。
(1)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公安局党委组织认真学习县委“湘阴发〔2022〕1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文件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加强、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管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研讨交流要求。公安局党委制定了《中共湘阴县公安局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湘阴县公安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下发各支部,同时,常态化开展督导,确保各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
(2)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公安局局党委和法制大队组织学习《湖南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加强与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对接,落实检察官轮值常驻制度。公安局法制大队根据案件侦查需要,按期组织召开案件会商会,按要求开展充分讨论,并形成会商记录,2024年已经召开8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议。
(3)构建诚信社会体系未形成合力,“联合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工作机制”运行渠道不畅。
整改情况:法制大队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衔接,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部《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要求,落实好受立案工作,2024年4月份以来,共接受县人民法院移送案件15起。2024年7月底县委政法委召开执法司法工作会议,通报市委政法委对于本县公、检、法、司四家联系制度问题的情况,并就下步联系达成共识。同时我局党委和法制大队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相关规定的学习。
(4)“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老公安局电表未分户问题,6月份已分装电表到户,现已进入电改工程验收阶段,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反馈有在外租用办公用房问题,系派出所装修重建临时租用,今后将严控租房办公,做到非必要不租房。在《2024年财务管理办法》支出管理第十五条第八点中,增加了“局机关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专人专账管理,据实报销,有重大活动、专项行动、大型会议等情况的,附方案、通知、会议签到表,并将用餐人员统计在当月食堂就餐人数中”的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报销局机关食堂伙食费,杜绝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5)安全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城关派出所和濠河派出所由湘阴县城发集团建设,竣工验收问题由局基建办与城发集团、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协调办理,我局已在2024年内按规定及时办理了竣工验收。乌龙派出所原址重建项目已经按照巡察要求完善用地手续、办理委托公开招投标手续、明确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东塘派出所原办公楼于7月15日拆除重建,已消除安全隐患。
2.履行主责主业不力。
(1)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后继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公安局组织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扫黑除恶工作,制定《湘阴县公安局2024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计划》,加快台账资料整理进度,高质量完成资料台账整理。二是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政工室把关不抽调扫黑民警参加专案办理,确保扫黑除恶民警队伍保持稳定。三是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力度,把公安提示函回复率不高作为重点整改内容。四是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一律开展“一案三查”,并常态化落实。五是加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力度,严格案件侦办程序,确保按法定时间期限推进,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在整改期内办结。
(2)打击“黄赌毒”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每季度组织治安、禁毒、巡警、城关所、江东所等单位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全县涉黄、涉毒形势。二是加大源头打击涉黄违法力度,定期组织治安、巡警和辖区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巡查宣防,加强对重点区域涉黄问题的常态化查处工作,坚持“露头就打”。三是加大县内涉毒问题的侦办查处力度,以实际行动清源断流,从源头遏制毒品犯罪。四是根据中央关于公安改革的精神,落实“派出所主防县市主战”的政策方针,9月份起取消派出所考评指标,根治派出所“渡江作战”的现象。
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作风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督察大队、政工室、辅警办对今年的“12345”督办单中涉及民辅警纪律作风不实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要求民辅警,注意行为规范,做到遵规守纪,加强日常监督,全年开展各类督察86次,对20多名违反警纪警规的民警采取禁闭措施。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4.形式主义仍一定程度存在。
(1)内部督察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督察大队加强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督察水平和能力。二是加大督察力度,动真碰硬,对发现的各种问题严格问责处理到位。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落实“一岗双责”、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执行绩效金、加班费、奖金发放制度,奖勤罚懒。
5.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不力,“人情风”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湘阴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湘阴县公安局移风易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事前事后报告登记审批备案,3月份政工室组织局属各单位全覆盖学习《湘阴县进一步加强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等措施,大力弘扬社会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狠刹大操大办风,着力解决个别民警存在的因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增加民警负担,铺张浪费的问题。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
6.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1)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制度落实,政工室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提示,由党委书记进行督办。二是将党委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的成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点评做出强制规定并督促落实。
(2)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成立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全面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指导,常态化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的程序、质量进行督察,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依据。二是各党支部对以业务工作会代替支委会、党员大会进行自查并迅速整改。三是公安机构改革中申请成立机关党委,在机关党委未成立之前,政工室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确保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并完成党建任务。
(3)支部选举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对选举支部书记情况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二是党委加强对基层支部选举指导工作,提高全体党员党建素养水平,杜绝不合程序规定的行为。
(4)支部设置不合理,党费交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机构改革完成后成立机关党委,按照支部不超50名党员标准重新设置老干支部。二是按照巡察意见要求,2024年度老干支部178名党员均依照工资标准按规定交纳党费,共收取党费24771元全部上缴到县委组织部账户。
(5)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后,已经立行立改,并坚持常态化加强对局属各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的检查指导,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
7.违反机构编制设置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党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编制机构工作条例》,违规设置党廉办、审计室、基建办的问题,超职数配备副职的问题已经在“2024年机构改革方案”中予以严格规范,方案目前正在审核中。
8.干部队伍管理存在短板。
(1)对民警关心不够。
整改情况:部分民警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没有得到交流,按照5年应当交流,10年必须交流的要求,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将人员岗位调整到位。
9.机关内务管理混乱。
(1)数字证书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向市局科信支队申请,向户籍民辅警发放数字证书并授权户籍业务办理权限。二是进一步强化数字证书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全面规范数字证书管理使用,加大违规使用数字证书问责追责力度,杜绝发生数字证书违规使用问题。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10.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加快整改推进速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二是局党委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并研究部署,积极推进。三是明确政工室牵头负责该项工作,办公室、警保室各警种和派出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整改资料进行完善补充,迅速跟进各项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严格抓紧抓实公安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责任,党委书记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责任单位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真正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实效。将本轮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全局工作的契机。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延伸拓展,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汲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扭转当前不利局面的内在动力,全面推动湘阴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重点人、重点事等开展挂牌督查、重点督查,坚决反对巡察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导致问题反弹回潮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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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阴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