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精神,激励和引导全县各行各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快湘阴质量强县建设,根据《湘阴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报请湘阴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湘阴县第一届县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县长质量奖设组织奖3个,每个10万元奖励;个人奖2名,每个1万元奖励,达不到奖励条件可空缺。对获奖组织和个人县人民政府优先推荐参加省、市质量奖评选。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
组织报名采用部门推荐和自行报名方式;个人报名采用部门推荐方式。
四、报名地点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7办公室,联系人:林立国,联系电话:0730-2215032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县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湘阴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崇尚优秀质量文化,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省市领先水平。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质量水平、经营收入、纳税总额等指标近3年位居县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二)申报县长质量奖个人奖项的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湘阴从事或涉及质量工作5年以上。
2、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3、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振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三)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的。
2、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责任事故的。
3、近3年内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有重大的突出问题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3年内有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的。
六、评选程序
(一)推荐启动和资格审核阶段
(二)申报材料评审阶段
(三)现场评审阶段
(四)市场(顾客)满意度测评
(五)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
(六)公示表彰
(七)表彰推进阶段
七、注意事项
湘阴县第一届质量奖评选通知详情、具体评审准则、报名和申报表格各质量要求请登录湘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阅和下载。
湘阴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