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吸引和聚集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五好”园区创建,促进产业、招商、经济全方位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高新区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和内设部部长岗位进行揭榜挂帅,面向全县择优比选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揭榜挂帅岗位(8名)
(一)产业发展部:部长1名(兼任洋沙湖工作部部长),副部长2名(分别兼任洋沙湖工作部副部长、金龙工作部副部长,对应负责片区产业发展);
(二)临港工作部:副部长1名;
(三)综合管理部:部长1名;
(四)经济合作部:部长1名;
(五)开发建设部:部长1名(兼任金龙工作部部长);
(六)财税金融部:部长1名。
注:以上岗位均面向全县比选,如无合适人选,可向社会公开选聘或岗位空缺。
二、岗位目标任务
由2022年度目标任务和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组成,具体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范围
所有岗位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县属国有企业高管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参加择优比选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要求和资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高新区干部除外);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条件
见《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干部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16日-3月2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湘阴电视台和湘阴手机报发布《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干部公告》。
(二)报名(2022年3月18日8:00-3月20日17:30)。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县行政大院511室;联系电话:0730-2115659);报名表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2022年3月21日8:00-3月22日17:30)。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发放面试准考证。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湘阴高新区人员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四)面试(2022年3月23日)。面试满分100分,按得分的7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管理部部长岗位另加笔试,面试、笔试分别占30分、70分,汇总后再按7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实绩考核(2022年3月24日)。满分30分,从学历、任职资历、年度考核、群众基础、工作业绩、考核组综合评价等方面量化计分,按实际得分计入综合成绩。具体见附件4。
(六)组织考察(2022年3月25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差额比例分类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察人选。
(七)拟定建议人选名单(2022年3月26日)。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听取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拟提名任职建议人选,并按程序报告县委常委会。
(八)讨论决定(2022年3月26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九)公示(2022年3月27日-3月31日)。在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任职和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2022年4月1日-)。
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任命,与高新区签订聘任合同,实行三年一聘,聘任期满,重新竞聘。首次聘任实行一年试用期,再次聘任同一岗位不设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不享受绩效,按原职级职务另行安排。三年任期内,考核合格的,给予年度绩效奖励和任期激励奖励;表现优秀的,可在事业单位提拔重用;业绩特别突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调任为公务员。凡新进入高新区的,一律按高新区岗位性质办理组织人事关系。
相应待遇由财政工资收入待遇、高新区绩效考核奖励和任期激励薪酬三部分构成。财政工资收入待遇由个人档案工资、财政津贴、财政改革性补贴等组成。高新区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基数(根据《岳阳市产业园区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为5万元)×岗位档次系数(工作部长系数为1.1,兼职的就高;内设部长及工作部副部长系数为1.05)×县政府对园区年度绩效系数(园区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系数为1,合格的系数为0.8,基本合格的系数为0.5,不合格或一票否决的为0)×园区绩效考核系数(园区绩效考核系数=园区绩效个人考核得分/园区绩效考核总分)。任期激励薪酬。三年任期后,对揭榜挂帅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被评为优秀、称职的,分别按时年高新区绩效考核奖励实际所得的20%、10%给予奖励,其中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励2万元。综上,除财政工资收入待遇外,岗位档次系数为1.1、1.05的,年度分别最高可得高新区绩效考核奖励、任期激励薪酬约6.6万元、6.3万元(上述待遇方案,待按程序报市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市委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五、报名激励措施
县委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动员,鼓励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并积极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相关专业人才参加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凡进入考察人选范围的,优先考虑纳入全县重点培养干部名册;凡被聘用的,直接纳入全县重点培养干部名册,在县委后续选拔任用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岗位目标任务
2.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岗位计划表
3.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干部报名表
4.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
附件1
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岗位目标任务
(一)产业发展部部长(兼任洋沙湖工作部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亩均生产总值分别过400亿、86亿、60万元以上;
②新增工业规模企业20家以上,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和渔制品产业链分别新增规上企业5、5、3家;
③全年完成驿通电子、奥莎电梯、拓沃重工等3家“僵尸”企业和湘锦彩印1宗“闲置”土地处置,6月底前清退5家低效企业,全年清退10家以上低效企业;
④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完成《湘阴县创建“五好”园区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安全、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⑤全面建立联手服务企业机制,惠企政策落实率达100%,企业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增长10%,探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在营商环境测评中,企业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⑥42家龙头企业、重要产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实现“培优倍增”目标任务;
⑦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2个;
⑧进一步做实远大资源、金为新材、铂固科技、大科激光、长康实业5家上市预备企业前期工作,远大资源6月底前在湖南省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金为新材12月底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申请辅导备案;铂固科技6月底完成A轮融资;大科激光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激光焊接等新兴领域大力推广大科激光产品,为科创板IPO积蓄势能;长康实业引进上市中介事务所规范财务,推进股份制改造;
⑨完成调区扩区,将园区核准面积由1.0483平方公里增至10.0083平方公里;完成5个“园中园”规划编制。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亩均生产总值分别过580亿、120亿元、85亿元;
②新增工业规模企业60家以上;
③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95%;
④全面完成“僵尸”、低效企业清退处置;
⑤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⑥园区联手服务企业机制高效运转,惠企政策落实率达100%,企业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年均增长15%,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在每年的营商环境测评中,企业服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⑦龙头企业、重要产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实现年度“培优倍增”目标任务;
⑧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数4个以上;
⑨确保2家,力争3家企业成功上市。
(二)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兼任洋沙湖工作部副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片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②片区惠企政策落实率达100%,企业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增长10%;在营商环境测评中,片区企业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③片区龙头企业、重要产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实现“培优倍增”目标任务;2022年5月底前完成智能机电产业园规划编制。全年引进1-2家亿元以上的智能机电企业落户产业园;帮促显隆电机满员满负荷生产,全年完成产值2亿元、实缴税收1500万元;
④完成片区驿通电子、拓沃重工等2家“僵尸”企业和湘锦彩印1宗“闲置”土地处置,6月底前清退4家低效企业,全年清退8家以上低效企业;
⑤进一步做实远大资源、金为新材、长康实业3家上市预备企业前期工作,远大资源6月底前在湖南省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金为新材12月底前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申请辅导备案;长康实业引进上市中介事务所规范财务,推进股份制改造;
⑥片区技工贸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9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片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完成当年安全、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②片区惠企政策落实率达100%,企业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年均增长15%;在每年的营商环境测评中,片区企业服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③配合做好洋沙湖片区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
④片区龙头企业产值、税收年均增速20%以上;推动智能机电产业园建设取得突破,除显隆电机和金为新材外,确定1家龙头企业;显隆电机和金为产值分别达10亿元,另一家龙头企业产值达1亿元;
⑤全面完成片区“僵尸”企业和低效企业处置工作;
⑥片区确保1家,力争2家企业上市;
⑦片区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数2个以上;
⑧片区技工贸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保持20%、15%以上的年均增幅;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95%以上。
(三)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兼任金龙工作部副部长、负责金龙片区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片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完成《湘阴县创建“五好”园区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安全、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②片区惠企政策落实率达100%,企业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增长10%;在营商环境测评中,企业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③进一步做实铂固科技、大科激光2家上市预备企业前期工作,铂固科技6月底完成A轮融资;助力大科激光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激光焊接等新兴领域大力推广大其产品,为科创板IPO积蓄势能;
④完成片区奥莎电梯“僵尸”企业处置,6月底前清退1家低效企业,全年清退2家以上低效企业;
⑤片区龙头企业、重要产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值实现“培优倍增”目标任务;完成《湘阴县创建“五好”园区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3个“园中园”建设目标任务;
⑥片区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完成工业税收过亿元。
⑦配合做好金龙片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
⑧片区技工贸总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9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片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②片区惠企政策落实率达100%,企业申报政策性项目资金年均增长15%;在每年的营商环境测评中,企业服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③完成1家企业上市;
④全面完成片区“僵尸”、低效企业清退处置;
⑤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数2个以上;
⑥配合做好金龙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⑦片区龙头企业产值、税收年均增速20%以上;推动智能医疗装备产业园、激光设备产业园、航天通用设备产业园建设取得突破。智能医疗装备产业园除可孚医疗外,确定1家龙头企业;可孚医疗产值达40亿元,另一家龙头企业产值达1亿元。激光设备产业园大科激光产值达3亿元,另确定1家龙头企业,产值达1亿元以上。航天通用设备产业园确定1家龙头企业,产值达1亿元以上;
⑧片区技工贸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保持20%、15%以上的年均增幅;工业税收年均增长18%以上;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占比95%以上。
(四)临港工作部副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片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②在营商环境测评中,片区企业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③按高新区计划完成临港片区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④全力服务远大可建项目升级建设,推动不锈钢芯板装备产业园建设,5月底前完成产业园规划编制;如期完成不锈钢芯板产业园建设相关目标任务;
⑤建华建材实现税收2200万元左右;
⑥配合县土地开发中心完成有关土地整理;
⑦协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漕溪港码头(物流园)的运营管理和有关遗留问题处理;
⑧配合做好虞公港港区开发建设。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片区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打非治违率、企业监管到位率均达100%;无生态环境保护影响事件,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到位率、污防设施运行正常率、固废物安全处理率均达100%;
②在每年的营商环境测评中,片区企业服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③按高新区计划完成临港片区任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④全力服务远大可建项目升级建设,推动不锈钢芯板装备产业园建设。远大可建产值年均增长50%,税收1亿元以上;
⑤建华建材实现税收3200万元左右;
⑥全面完成片区“僵尸”、低效企业清退处置;
⑦协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漕溪港码头(物流园)的运营管理和有关遗留问题处理;
⑧配合做好虞公港港区开发建设。
(五)综合管理部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优质高效完成各类综合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负责办文办会、信息报送、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
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篇以上;完成信息上报24条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8条以上(省级4条以上);
③负责高新区督查督办工作,对县委、县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单五制”要求抓好督办落实;
④综合绩效考核位列全县一类、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考评在90分以上;“五好”园区创建全省排名比上年度前进5位以上;
⑤负责机关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群团组织、“两新”党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湘阴县创建“五好”园区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⑥高效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优质高效完成各类综合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负责办文办会、信息报送、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
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篇以上;年均完成信息上报24条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8条以上(省级4条以上);
③督查督办工作有力有效,县委、县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一单五制”要求有效贯彻落实;
④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发挥明显,每年在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处于一类单位、县政府年度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五好园区”创建工作排名进入全省省级园区15位;
⑤“两新”党组织标准化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创建标准化“两新”党组织30个以上、党建工作考评位列全县先进;
⑥高效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经济合作部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力争引进优质项目30个以上(单个签约金额3000万以上),总签约金额500亿左右,其中亿元项目15个以上、过5亿元项目5个以上、过50亿元项目1个,项目落地率60%以上;
②入园企业工商注册代办服务全面到位,满意率100%;
③管委会日常法律事务、诉讼的处理及跟踪服务精准到位;
④投产项目年度合同履约率在90%以上。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完成产业招商项目个数、招商引资金额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符合产业,招商项目落地开工率不低于90%;完成投资金额达到80%以上;
②入园企业工商注册代办服务全面到位,手续代办率100%、满意率100%;
③管委会日常法律事务、诉讼的处理及跟踪服务到位,无工作差错;
④投产项目三年合同履约率在90%以上。
(七)开发建设部部长(兼任金龙工作部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按计划安排,及时完成建设工程评估论证、预决算等;完成《湘阴县创建“五好”园区十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能源和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目标任务;
②推进“拿地即开工”模式,推广应用率居全市前列;推动“网上”办事扩面,年度申请类事项网上办理率在96%以上;招商新开工项目100%纳入“帮代办”范围;推动水保、文物等区域评估成果行政审批认可,确保单个项目不再编制相关报告。按计划安排,100%完成项目报批报建工作,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率达100%;
③在营商环境考核中,项目报批报建代办服务全面到位,无投诉意见,服务满意率测评在90%以上;
④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推进目标任务和进度上报;
⑤“五好”园区产城融合指标考核不扣分;
⑥配合做好片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服务、经济运行调度、产业发展等工作。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全面完成县下达的新开工项目、竣工投产项目和基础配套目标任务;
②项目报批报建代办服务全面到位,工作完成率达100%,区域成果运用率达100%;
③在营商环境考核中,项目报批报建无投诉意见,服务满意率测评每年均在90%以上;
④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推进目标任务和进度上报;
⑤“五好园区”产城融合指标考核不扣分;
⑥配合做好片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服务、经济运行调度、产业发展等工作。
(八)财税金融部部长目标任务
1.2022年度目标任务
①争取的专项债、地方债等资金总额度较上年增长20%以上(不含湘江新区申报),所争资金需全部用于高新区专项建设;
②争取的各种奖励扶持资金总额较上年增长13%以上;
③联合县税务部门强化财税不达标重点企业监管,堵塞漏洞、挖潜增收,最大防止“跑冒滴漏”,园内税收增长20%以上,工业税收过3.6亿元、力争达4亿元,42家企业实现税收倍增。
2.2022-2024年任期目标任务
①争取的专项债、地方债、基金等资金总额度连续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幅,所争资金需全部用于高新区专项建设;
②争取的各种奖励扶持资金总额保持10%以上的年均增幅;
③健全税收监管长效机制,园内税收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幅,园内实缴工业税收达5.2亿元,区内实缴工业税收过6亿元。
附件2
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岗位计划表
序号 |
主管机关 |
部门 |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计划数 |
岗位等级 |
岗位资格条件 |
1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综合 管理部 |
部长 |
21001 |
1 |
三档 |
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党建、人事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和创新能力,办公室工作三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 |
2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经济 合作部 |
部长 |
21002 |
1 |
二档 |
熟悉招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年龄45岁以下。 |
3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开发 建设部 |
部长(兼任金龙工作部部长) |
21003 |
1 |
二档 |
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市政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具有四级主任科员及同等职级或中级以上职级职称,工作满4年,持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年龄50岁以下。 |
4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发展部 |
部长(兼任洋沙湖工作部部长) |
21004 |
1 |
二档 |
具有四级主任科员及同等职级或中级以上职级职称,具有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学门类专业者优先,年龄50岁以下。 |
5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发展部 |
副部长(兼任洋沙湖工作部副部长) |
21005 |
1 |
三档 |
从事过安全和环保工作,工作年满4年,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或职称者优先,年龄50岁以下。 |
6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产业发展部 |
副部长(兼任金龙工作部副部长) |
21006 |
1 |
三档 |
从事过安全和环保工作,工作年满4年。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或职称者优先,年龄50岁以下。 |
7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财税 金融部 |
部长 |
21007 |
1 |
三档 |
财政学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工作4年以上,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或职称者优先,年龄50岁以下。 |
8 |
湘阴高新区管委会 |
临港工作部 |
副部长 |
21008 |
1 |
三档 |
专业不限,工作4年以上,具有较强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50岁以下。 |
附件3 湘阴高新区揭榜挂帅公开比选干部报名表 |
|
||||||||||||||
竞聘岗位: |
|
||||||||||||||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相片 |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学历学位 |
|
|
|||||||||
毕业院校 (第一学历) |
|
所学专业 |
|
|
|||||||||||
在职教育 |
|
所学专业 |
|
|
|||||||||||
职称、执(职)业资格 |
|
取得时间 |
|
|
|||||||||||
户 籍所在地 |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编制性质 |
|
|
|||||||||||
工作简历 |
|
|
|||||||||||||
与竞聘岗位相关的实践经历或取得的成绩 |
|
|
|||||||||||||
竞 聘 人 员 承 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竞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资格。 竞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
竞聘 人员 单位 党组 (委) 意见 |
单位党组(委)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党组(委)(章) 年 月 日 |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
经审查,符合竞聘资 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组织部(章) 年 月 日 |
|
|||||||||
说 明1、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竞聘者现场登记确认后由组织部留存。2、竞聘者需准备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等,1寸免冠照片3张。 |
|
|
附件4
实绩考核量化评分表 |
|||||
考核对象: 总分:30分 |
|||||
项 目 |
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备 注 |
|
知识背景 |
学历学位 |
3 |
大专学历记2分 |
|
取最高一项 |
本科学历记2.5分 |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记3分 |
|||||
任职资历 |
任职时间 |
5 |
①公务员(参公)、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满4年记2分,满5年记2.5分,满6年及以上记3分; ②副科职级领导干部任职满1年记3分,满2年记3.5分,满3年及以上记4分; ③正科职级领导干部,任职满1年记4分,满2年记4.5分,满3年及以上记5分。 |
|
①由企事业转任到公务员(参公)单位的,其企事业任职经历记入公务员(参公)任职年限。 ②任职年限按整年计算。 |
干群评价 |
民主测评 |
7 |
评价等次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评价等次,占得分的权重分别为1、0.8、0.6、0,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入有效票。民主测评=7×[(优秀票数)×1+(良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有效票数。 |
|
在考核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测评,参测人员要有代表性,不少于30人,不足30人的由其主管部门机关干部补充。 |
工作表现 |
年度考核 |
10 |
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依据记分,优秀、称职(合格、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试用期当年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权重分别为1、0.8、0.4、0,量化得分计算公式为:年度考核得分=10×[(优秀次数)×1+(称职次数)×0.8+(基本称职次数)×0.4]÷3。 |
|
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副科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提供,事业人员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提供,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 |
突出贡献 |
加分项 |
县级奖励每次加1分 |
|
近3年个人或个人所负责、所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
市级奖励每次加1.5分 |
|||||
省级奖励每次加2分 |
|||||
国家级奖励每次加3分 |
|||||
考核组综合评价 |
5 |
由考核组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值 |
|
重点审核综合素质、工作经历,工作激情、担当、魄力、人岗匹配度等。 |
|
总 计 |
—— |
|
|
||
考核组成员签名: |
|||||
注:实绩考核总分不超过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