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湘组〔2020〕19号、岳组发〔2020〕1号、湘阴发〔2020〕1号文件精神,激励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决定从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中公开选聘10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具体实施,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参加,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选聘对象
(一)在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达到7天以上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
(二)2020年2月25日前,由县指挥部统一抽调参与在洋沙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参与对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和服务管理工作达到10天以上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
(三)2020年2月2日(古历正月初九)前参与基层卫生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毒消杀、检验检测、交通卡口健康监测和涉疫人员健康监测等岗位,且工作时间达到30天以上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
三、选聘名额
第一类(选聘7名):在定点医院和洋沙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直接参与对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救治、医学观察和服务管理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
第二类(选聘3名):在基层卫生院从事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毒消杀、检验检测、交通卡口健康监测及下乡开展涉疫人员管控等岗位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
四、报名条件
选聘人员除符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湘人社发〔2019〕1号)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一贯表现优秀;
2、接受组织安排任务时不讲价钱,面对急难险重工作时不怕风险,落实责任时不计辛苦;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全过程表现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对其他医务人员有示范性和导向性;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已规范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且劳务派遣工作时间至少满1年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作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5、上年度考核合格,具备相应岗位职(执)业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报名:
①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1、推荐报名。选聘工作采取本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自下而上开展,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从已经建立的信息台账中符合参与选聘条件的人员范围内择优推荐,报县卫健局人事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荐表上确认签名,杜绝弄虚作假。
2、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参加选聘人员名单由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举报投诉。
3、考试考核。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选聘人员采取“笔试考试+实绩考核”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其中笔试考试占70%,实绩考核占30%。
⑴笔试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试卷出题方、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等由招考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⑵实绩考核。从工作年限、职(执)业资格取得情况和在单位工作期间获得的各项荣誉等三个方面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考核,总分30分。
实绩考核计分细则:
①工作年限:12分,每满一年计1分;未满6个月的不计分;超过6个月,未满1年的记0.5分,总分不超过12分;
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取得情况:10分,初级士资格(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的计3分,初级师资格(执业医师、护师)的计6分,中级资格(主治医师、主管护师)的计10分;
③获得的工作荣誉:8分,工作期间个人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每次计3分,总分不超过8分。工作荣誉以文件、证件原件作为依据,证明材料无效。
4、入围公示。根据参加选聘人员笔试考试和实绩考核两项成绩相加的总得分情况,按照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拟定入围名单,县级医疗机构选聘7名,基层卫生院选聘3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考试、实绩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资格复审。将拟定入围对象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等单位及部门意见。经资格审查不合格对象,取消选聘资格,按总得分的排序由所在类别入围名单的下一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条件不符,经查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6、办理聘用。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的,经体检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安排在现在的工作单位和现任岗位继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26日,截止6月26日17:00前。报名地点设县卫健局人事股(联系电话:2223689)。
2.报名资料要求。推荐报名时,需提交推荐对象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附电子版),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和学信网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报名推荐表、汇总表(1式3份,附电子版)等。
附件:《湘阴县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劳务派遣医护专技人员中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医护人员推荐报名表》
投诉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13017305271 联系人:苏艳
县卫健局人事股: 13874028666 联系人: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