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易婆塘采区复采以来,采、运、销工作进展顺利。目前,采区日产能稳步提升,根据当前市场需求,结合采区开采情况,为有序供应砂石,经我公司研究,并报县河道砂石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五月下旬砂石销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方式
1、每日供应部分河砂,优先保障本地省市县各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生工程使用。
具体要求:须在限定的县域内码头上货。
2、引进10个河砂销售量为20万吨的新客户(不接受已签订供砂合同尚未供货完毕的老客户)。
(1)具体要求:①在本公告发布的规定缴款时间内向我公司一次性全额汇款2160万元,并按时签订购货合同。②缴款报名客户数未超过10名(含10名)时,则直接选定;缴款报名客户数如超过10名,则按足额货款到湘资砂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前10名客户;未入选的缴款客户,由我公司财务及时办理退款手续。③上述新客户供货过程中,如遇卵石滞销,所供河砂相应生产出来的卵石须由客户同步采购销售;④每个客户的供货期为5个月左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底(正常汛期情况下)供货10万吨,8-9月份供货10万吨;⑤因本次合作的10名20万吨河砂客户供货周期较长,故均不享受我公司《大客户制管理办法》确定的优惠政策。
(2)具体供销合作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告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3日。
(4)缴款时间:2021年5月24日上午9点至下午17:00(公告缴款时间之前的汇款和没有足额缴款的,均视为无效)。
(5)汇款信息
开户单位: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湘阴支行
帐 号:4300 1690 0660 5250 5930
3、销售联系人:胡 鹏 13789059111
二、其他说明
我公司于2020年6月公布的《大客户制管理办法》延期至2022年6月31日。我公司前期合作的大客户和年度战略合作客户所享有的优惠和服务时间参照延期后的《大客户制管理办法》执行。
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