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范围界定 |
管理措施 |
一般行业 项目 |
① 年能耗低于1万吨标准煤(当量值)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以下行业: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② 年能耗低于1万吨标准煤(当量值)的,属于《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以下鼓励类的产业:包括新能源(第五项)、医药(第十三项)、机械(第十四项)、汽车(第十六项)、航空航天(第十八项)、轻工(第十九项)、信息产业(第二十八项)、现代物流业(第二十九项)、金融服务业(第三十项)、科技服务业(第三十一项)。 |
属于行业范围和能耗范围、或属于产业范围和能耗范围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投资主体向园区审批部门提交节能承诺备案表。 |
重点行业 项目 |
①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 ② 年综合能耗达1万吨标准煤(当量值)以上的项目。 ③ 国家确定的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和报国务院审批或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立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依据《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2018〕449号)等相关规定,各级审批部门按照节能审查权限开展项目节能审查、监管工作。 |
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 |
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2017]1975号)公布的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核电站、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内河航运、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行业的项目。 |
既不需要承诺备案,也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 |
湘阴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业分类管理清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