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调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量化计分操作办法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20-01-15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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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按照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考核组综合评价、奖励惩处等方面,分别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赋分权重,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40分(不含加减分)。

一、实绩考核计分细则

1.学历分(10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记10分,在职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记8分,在职大专学历记7分,大专以下学历记5分。

2.工作经历分(10分)。担任股长职务超过3年的记5分,每增加1年经历加0.5分;在部队服役超过2年的记5分,每增加1年经历加0.5分;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累计不超过10分。

3.年度考核分(15分)。以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的等次为依据计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占得分的权重分别为1、0.8、0.4,年度考核得分=15×[(优秀次数)×1+(称职次数)×0.8+(基本称职次数)×0.4] ÷3。

4.考核组综合评价分(5分)。考核组综合单位党委党组意见、个别座谈、征求意见、平时掌握等各方面情况,直接量化计分。

5.加减分。

(1)2016年以来个人或个人负责、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表彰的,湘阴县级的每次加1分,岳阳市级每次加2分、省级每次加3分、国家级每次加5分,其中国家级荣誉加分不受时间限制,在部队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2分。个人年度考核所获县级奖项(嘉奖、记功)不再计算在加分范围。所有加分项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原件(证明材料无效),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2)在县级刊物发表个人文章每次加1分,在市级刊物发表个人文章每次加2分,在省级刊物发表个人文章每次加3分。所有加分项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资料原件(证明材料无效),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3)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生态、环保、法律、水产、动物专业的,加3分;获得行政执法证的加5分;获得船舶驾驶证的加5分。所有加分项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原件(证明材料无效)。

(4)2016年以来个人处分减分情况为:受诫勉谈话处理的每次减1分,受党内警告处分的每次减3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减5分;受政务警告处分的每次减2分,受政务记过处分的每次减5分。

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的总分,为考核对象的实绩考核最终得分。

二、组织实施

实绩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派人参加。考核组负责核实各类计分事项并负责核实相关信访反映。

湘阴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公开选调横岭湖保护区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实绩考核量化计分表

考核对象姓名:                现任单位及职务: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计分细则

情况记录

得分

学历分

(10分)

工作经历分

(10分)

年度考核分

(15分)

考核组

综合评价分

(5分)

考核项目

计分细则

情况记录

得分

加减分项

综合得分

考核组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