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按照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考核组综合评价、奖励惩处等方面,分别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赋分权重,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40分(不含加减分)。
一、实绩考核计分细则
1.学历分(10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记10分,在职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记8分,在职大专学历记7分,大专以下学历记5分。
2.工作经历分(10分)。担任股长职务超过3年的记5分,每增加1年经历加0.5分;在部队服役超过2年的记5分,每增加1年经历加0.5分;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累计不超过10分。
3.年度考核分(15分)。以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的等次为依据计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占得分的权重分别为1、0.8、0.4,年度考核得分=15×[(优秀次数)×1+(称职次数)×0.8+(基本称职次数)×0.4] ÷3。
4.考核组综合评价分(5分)。考核组综合单位党委党组意见、个别座谈、征求意见、平时掌握等各方面情况,直接量化计分。
5.加减分。
(1)2016年以来个人或个人负责、从事工作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表彰的,湘阴县级的每次加1分,岳阳市级每次加2分、省级每次加3分、国家级每次加5分,其中国家级荣誉加分不受时间限制,在部队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加2分。个人年度考核所获县级奖项(嘉奖、记功)不再计算在加分范围。所有加分项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原件(证明材料无效),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2)在县级刊物发表个人文章每次加1分,在市级刊物发表个人文章每次加2分,在省级刊物发表个人文章每次加3分。所有加分项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资料原件(证明材料无效),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3)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生态、环保、法律、水产、动物专业的,加3分;获得行政执法证的加5分;获得船舶驾驶证的加5分。所有加分项须提供相应证书、文件原件(证明材料无效)。
(4)2016年以来个人处分减分情况为:受诫勉谈话处理的每次减1分,受党内警告处分的每次减3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减5分;受政务警告处分的每次减2分,受政务记过处分的每次减5分。
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相加的总分,为考核对象的实绩考核最终得分。
二、组织实施
实绩考核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派人参加。考核组负责核实各类计分事项并负责核实相关信访反映。
湘阴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公开选调横岭湖保护区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实绩考核量化计分表
考核对象姓名: 现任单位及职务: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计分细则 |
情况记录 |
得分 |
学历分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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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分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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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分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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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 综合评价分 (5分) |
考核项目 |
计分细则 |
情况记录 |
得分 |
加减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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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考核组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