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空心房”整治,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开发,建立“金融下乡”和“千企下乡”参与土地流转有偿调剂使用机制,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湘阴振乡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湘阴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开发项目投资主体,具体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开发和农村“空心房”整治后宅基地整合利用的投资与开发,城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资主体情况:湘阴振乡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湖南洞庭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8年4月24日,统一社会机构信用代码证:91430624MA4PHK311U,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高标准农田开发,土地开垦开发,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经营,农村物流,乡村环境治理,水利建设与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及农村配套设施项目,乡村旅游开发,美丽乡村建设,健康养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项目名称:湘阴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开发项目。
3.项目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损毁土地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流转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
4.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10亿元左右。
5.资金来源:财政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包括前期和后期投入),湘阴振乡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85%。
6.投资回报:本项目投资回报为项目投资主体实际成本支出+合理比例利润。
7.本公告期限为3日。
8.公告日期:2018年7月15日。
9.监督机构:湘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 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县行政办公大楼一楼
联 系 人:钟建武
联系电话:0730-2115590
传 真:0730-222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