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湘江湘阴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和湘阴县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公示
来源:湘阴县电视台   2018-05-0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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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相关标准,结合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地形、地标、地物特点,确定屈原管理区湘江湘阴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不设准保护区;湘阴县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现将该两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公示如下(见附表、附图)。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9日。

方案附表

序号 保护区名称 所在市州 所在县区 所在流域 类型 水厂名称 服务城镇 保护级别 调整前保护区范围 调整后保护区范围 调整原因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1 湘阴县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岳阳市 湘阴县 湘江干流 河流 第五水厂 湘阴县城及周边乡镇 一级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航道除外)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迎水面堤顶之间的陆域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湘江河道水域(含萝卜洲,航道除外)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迎水面堤顶、路堤结合段至迎水面路肩之间的陆域。 取水口调整,由湘阴洋沙湖段上移至静河沙湾段
二级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上溯2000米至下边界下延200米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上溯2000米至下边界下延200米之间的湘江水域(含萝卜洲,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文泾港入湘江口上溯1000米河道水域。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堤脚,路堤结合段至背水侧路肩之间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文泾港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北至北撇洪渠南岸,南至南撇洪渠北岸,遇村道以道路迎水侧路肩为界。
准保护区 / / 文泾港入湘江口上溯1880米至村道的河道水域(二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文泾港准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北至北撇洪渠南岸,南至南撇洪渠北岸,遇村道以道路迎水侧路肩为界。
2 屈原管理区湘江湘阴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岳阳市 屈原管理区 湘江干流 河流 岳阳市屈原供水公司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河市镇、琴棋乡、凤凰乡 一级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湘江水域(航道除外)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迎水面堤顶之间的陆域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的湘江东支的河道水域(航道除外)。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迎水面堤顶、路堤结合段至迎水面路肩之间的陆域。 取水口调整,由湘阴南湖段上移至湘阴白泥湖垸鸡啼湖段
二级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上溯2000米至下边界下延200米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南湖西岸向东延伸1550米的南湖水域 湘江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背水坡堤脚或两岸外侧沿江道路红线之间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南湖湖岸两侧纵深1000米内的陆域(不超过分水岭)。 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上溯2000米至下边界下延200米之间的湘江东支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防洪堤背水坡堤脚,路堤结合段至背水侧路肩之间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之外的南湖水域 南湖准保护区水域边界与周边分水岭之间的陆域 / /

方案附图

屈原划定方案图

湘阴划定方案图

联系电话:0730-2220093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