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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12条具体措施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9-04-25 00:00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从办文、办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入手

  出台12条具体措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履职行权,重在实效”

  实行会议、文件年度计划和审批制度;各类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各类会议要务实有效;深化“真调研”工作;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立法工作坚持务实管用……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精神,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结合常委会机关工作实际,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2条具体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

  整治“文山会海”,确保会议务实高效

  3月下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1项专项工作报告和1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1件决定草案,审议、审查了7件法规草案和人事任免案……

  虽然此次会议议程多,但在完成法定程序、保证会议质量的前提下,省人大常委会精简会议发言材料,严格控制发言时间,从而将以往需2天的会期压缩至1天半,实现了“讲短话、开短会”的目标。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整治“文山会海”的一个缩影。

  “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重在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因履职方式的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会议较多。为确保会议务实高效,常委会办公厅明确要求:向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汇报稿和一般性讲话稿控制在2000字左右,表态性讲话1000字以内;对提请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3000字,省本级法规草案说明不超过1500字,市州、民族自治县报批法规草案说明不超过1000字。同时,推行电子阅文,会议相关材料均上传会议APP和湖南人大网服务专区,尽量减少纸质文件资料的印制发放。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会议只开到市州一级,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会期不超1天,并提倡合并、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会议形式。

  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精简会议材料、缩短会期并不意味着降低会议质量。我们将通过在会前给与会人员发放相关参阅资料等举措,使他们提前掌握相关情况,从而保证常委会会议等法定会议的审议质量。

  聚焦主业抓整治,保障履职行权

  立法、监督等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能。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主业,为更好地履职行权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治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立法工作,我们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要求起草法规文本切忌照搬照抄,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能采用简易立法体例的,不设章节,有几条写几条,确保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及时开展法规清理、修改、废止等相关工作。

  为真正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常委会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时,在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必须深入基层一线查看情况,并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走访座谈也以交流沟通为主,不听一般性工作汇报,以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从办文、办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抓起,从一言一行改起,并长期坚持,以此推动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充分展现新时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新气象新作为。(记者 刘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