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及审批流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精简和规范林业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审批事项精简、便民、高效的目标,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推动林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现制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审批事项相关规定
1、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明确责任,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线下受理、企业和群众多次跑腿、办事受阻现象、出现申请人到局相关股室办理相关审批业务的,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一件事网上一次办,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程在线,网络畅通,系统畅通,“一网通办”,办事服务快捷方便。
3、服务前移,特殊群体帮代办,上门办。
4、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授权首席代表。对首席代表授权如下:代表本单位管理好行政审批股全体工作人员,管理好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协调:代表本单位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职权;负责本单位承诺和转报件的协调、督办,代表本单位参与联合审批件的协调和办理。同时对不属本股室受理的事项具有协调答复告知义务。希望你们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依法、正确履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作为,如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或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5、分管局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组建林业局行政审批工作群。参加人员为全体局党组、驻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各股室、基层站所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该事项人员。
6、杜绝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办事懒庸散拖等现象。
7、所有事项全部由县政务大厅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无差别窗口将申请材料录入岳阳市一网通办系统。我局行政审批窗口收到受理事项后,将信息发送至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微信群。
8、业务股室权责明确。各业务股室负责行政审批项目审核环节,谁审核谁负责,凡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审核同意办理行政许可,虚报假数据材料,造成失误或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一切后果由业务股室承担责任。业务股室收到受理事项信息后,按照岳阳市一网通办系统办理环节时限,各业务股室按要求搞好实地相关情况调查、核实。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意见。如不能受理,需向行政审批股出具不能受理的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和原因。如应该受理的,负责按照行政审批相关要求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9、行政审批表格按湖南省林业局统一规定的办事流程和统一制定的行政审批表,表格申请人在县政务大厅一楼无差别综合窗口领取。各业务股室负责指导监督申请人填写表格内容,需相关股室要求填写真实合法。凡出现填报虚假数据材料,由业务股室承担责任。
10、行政审批股根据岳阳市一网通办系统数据材料信息,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办结,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11、凡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相关工作按照我局“三定”文件要求落实。
二、审批事项审批流程
一、受理。
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受理。
二、审核。(时限依据审批项目时限内完成)
各相关业务股室根据审核要求负责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行政审批股分管局领导协调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现场核实、检验、调查。
三、相关股室材料报送。
1、各相关股室纸质文件材料,股室负责人签名、盖好公章。 以扫描件(PDF 格式)上传岳阳市一网通办系统。
2、纸质文件材料原件,股室自行存档备查。
四、审批。
1、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由首席代表审批。
2、对需由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及专业性 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首席代表初审。再提交完成相关流程。
3、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 审批专用章。
五、办结。
行政审批股通知申请人到政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拿证。
六、湘阴县林业局政务服务事项备案表事项参照此审批流程。
湘阴县林业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