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决算收支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
四、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五、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说明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部门概况: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是一个由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药监局三局合一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食药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企业监管股等38个股室。下辖食品药品产(商)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检定测试所及综合执法大队3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8年决算编制范围。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以及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三十三项职能。
人员情况:整个单位现有编制数282人,其中行政编制149人,全额事业编制124人,差额事业编制9人。离退休人员118人(离休人员 1 人、全额退休人员 117 人)。
第二部分 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决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单位财政收入34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8.65万元,省市局拨款368.0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383.6万元。
2018年本单位支出3423.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45.8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3.16万元,项目支出1177.65万元。
本年度本单位较预算支出增加17.02万元,(动用上年度结余)增长原因为人员职级职务变型后工资提标费用。
本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83.16万元,本年度本单位采购物品主要为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执法装备,2000元以上采购均交由政府采购办审核评估通过。
本年度本单位固定资产较上年度增加102.32万元。因单位人员增加,固报废3台执法车,购买4台执法车及3个二级机构10个基层所购买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9.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79万元,其中接待68批共315人。比预算节约11.2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大大降低。较上年度下降68.3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把关经费支出,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招待,杜绝同城接待现象。
四、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对本年度进行了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并交由财政绩效评价股进行审核及评价。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6.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绩效评价的过程就是将职工的收集工作绩效同要求其达到的工作绩效标准进行比对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