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湘阴县公安局
预算编码 126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03月22日
湘阴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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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燮 |
联络电话 |
2117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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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400 |
实有人数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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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开展巡逻防控和预警宣传,指导治保内保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预防压减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查处刑事、治安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治安稳定; 依法履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管理职能; 收集、掌握、分析敌情社情及邪教等非法组织动态,适时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维护全县政治稳定; 5、完成警保卫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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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1、紧紧围绕风险防控,在维护国家安全上实现新突破; 任务2:紧紧围绕公共安全,在打防管控上实现新突破; 任务3: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在夯实基层警务上实现新突破; 任务4: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任务5:紧紧围绕打造过硬团队,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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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1年我局坚持以风险防范为主线,以打防管控为核心,以服务大局为重点,以强基固本为抓手,以“四个铁一般”为标准,抓紧抓实建党百年大庆安保维稳、队伍教育整顿“双一号”工程,在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等方面交出了出色答卷。被市公安局评为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绩效考核“一类”单位,同时还获得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疫情防控、禁捕退捕、民兵建设等5个单项奖牌。涌现出了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和全县单位骨干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共有159名民警被省市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记功嘉奖和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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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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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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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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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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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18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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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5.81 |
20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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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518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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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5.81 |
20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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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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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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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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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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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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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5184.59 |
5986.8 |
4942.96 |
1043.84 |
9197.79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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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9000.52 |
1782.05 |
1235.74 |
546.31 |
7218.47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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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6184.07 |
4204.75 |
3707.22 |
497.53 |
1979.32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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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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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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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9.41 |
3.21 |
182.24 |
43.9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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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33.58 |
3.21 |
30.3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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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195.83 |
0 |
151.87 |
4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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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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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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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698.92 |
3698.9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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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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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4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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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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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4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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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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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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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基本支出7307.44万元 目标2:项目支出3715.5万元 |
目标1:基本支出5986.8万元 目标2:项目支出9197.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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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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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目标1:基本支出 目标2:项目支出 |
因记账时协辅警经费记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比预算少1320.64万元,项目支出含基建支出,超支5482.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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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目标1:基本支出7307.44万元 目标2:项目支出3715.5万元 |
因记账时协辅警经费记入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比预算少1320.64万元,项目支出含基建支出,超支5482.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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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规定时效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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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财政预算内拨款 |
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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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社会治安状况日益好转 |
社会治安状况日益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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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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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稳定 |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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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
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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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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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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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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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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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闻天 |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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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东 |
主任 |
警务保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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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 莉 |
主任 |
审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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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填报属实。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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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同意呈报。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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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谢燮 联系电话:2117599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县公安局为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室等8个管理股室,下辖27个二级机构,其中:基层派出所17个、大队8个、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财务核算采取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除县交警大队独立核算外,其余均为报账制二级机构。 2、人员情况 2021年年底编制数400人,其中政法编制375人,事业编制25人。2021年实际在职人员365人,协警426人(包括协辅警205人,一村一辅警191人,城市快警30人),退休人员147人。 3、车辆情况 2021年年底公车车辆50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二)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账面反映2021年整体支出为1518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197.79万元,包括财政预算内专项支出114.13万元(公安民警优抚求助基金募集款,看守、拘留所关押人员生活补助,反恐专项工作经费);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专项支出2335.81万元(包括业务办案费,业务装备费,公用经费补助,一村一辅警经费,预备费,禁毒补助专项,森林公安专项,监管场所维修费等);财政追加项目支出3106.17万元(包括协警经费,因公伤残人员护理费,城市快警经费,一村一辅警,公安民警加班费和其他追加经费);建设项目支出3641.68万元(城关所、濠河所建设、监管中心建设项目)。 二、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账面反映2021年支出为15184.59万元。 (一)基本支出5986.8万元。 ⑴工资福利支出4942.96万元;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84万元。 (二)专项支出9197.79万元。 ⑴财政预算内项目支出114.13万元(公安民警优抚求助基金募集款31.58万,看守、拘留所关押人员生活补助81.26万,反恐专项工作经费1.29万); ⑵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专项支出2335.81万元(业务办案费1084.84万,业务装备费624.45万,公用经费补助85.58万,一村一辅警经费153万,预备费150.07万,禁毒补助专项15.02万,森林公安专项10.26万,监管场所维修费16.51万,其他专项经费196.08万); ⑶财政追加项目支出3106.17万元(含协警经费784.6万,因公伤残人员护理费5.4万,城市快警经费100.42万,一村一辅警565.14万,公安民警加班费311.69万,其他追加经费1338.92万); ⑷建设项目支出3641.68万元(城关所建设1278.91万、濠河所建设795.57万、监管中心建设项目1567.2万); 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能按时、按量拨付到位,我局也能在项目执行的时间内完成专项目标数,个别专项经费有结余的情况。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条件、程序与县财政局预算股核定项目内容及金额。先由我局申报专项经费,报主管我局业务副县长审批,经财政局行政政法股批准,预算股审批后,再由国库下达各专项经费指标至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我局另外制定了《湘阴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管理。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局经费的保障问题,县财政给予了大力支持,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我局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在规定时效内基本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发挥了公安队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作用,整体社会治安状况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提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专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经费使用每年根据突发情况和案件发生率而不同,因此专项经费年初预算与实际使用情况存在差异(比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看守所、拘留所关押量,从而影响了在押人员伙食补助支出;由于公安机关管控到位,2021年没有反恐案件发生从而影响了反恐专项经费开支等)。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建议将经常性收入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如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公用经费补助等常规性经费可以在年初预算中列支,避免出现经费预算与执行差异过大。 2、建议调整公用经费各专项经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公安厅湘财政法【2018】30号文件《关于完善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中,重新核定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定为年人平不低于4.5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2万元,办案(业务)费不低于2.5万元,有条件的县级财政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我局公用经费标准在2018年提高到3万元每年,但实际工作中经费仍然不足,建议财政根据文件精神适当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减少办案经费缺口,提高公安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