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顶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六)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9569.2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009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收入决算公共财政拨款10099.25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9569.24万元,主要支出包括:
(1) 基本支出1713.43万元,系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外聘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小车运行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项目支出8385.82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农田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水利支出,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万元,比上年度平均降低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