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顶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六)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5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归集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851.8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46.8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万元。
预算总支出85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6.8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86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18万元(防汛办工作经费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经费30万元,燎原水库补水工程运行维护经费30万元,水文事业费20万元,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经费28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1万元,降低101%。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10万元,降低100%。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0.88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