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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水务局主要职责

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8-03-19 10:01 浏览次数: 1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县域范围内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管理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湖泊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九)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县水事纠纷,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同时,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