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湘商回归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湘阴县强化乡友招商推进湘商回归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
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加快构建“商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和重点招商单位协同配合、园区承接落地”的大招商格局,广泛凝聚招商工作合力,鼓励引导更多湖南籍特别是湘阴籍企业家、寓外乡友回乡创业投资。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在全县“1+3+3+6+X”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机制下运行,由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调度和考核,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季讲评、年度考核”。
(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为属地招商责任主体,牵头负责开展乡友招商;县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文旅广体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局、科技局、工商联、贸促会、地方金融服务中心、洞庭新实业集团为重点部门招商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管产业管招商”原则开展产业招商。
(三)工作目标。各招商责任单位力争2024—2026年引进5—8个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中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全县共引进项目不低于150个、引资不低于100亿元。其中:各招商责任单位2024年力争引进项目1—2个,全县共引进项目不低于30个、引资不低于20亿元;2025—2026年,力争每年引进项目2~3个,全县每年引进项目不低于60个、引资不低于40亿元。
(四)工作流程。明确了信息收集、对接洽谈、前期尽调、项目联审、决策程序、签约落地、要素保障等流程及要求。
(五)考核激励措施。对当年新引进已成功签约落地的项目,分别按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以上,给予牵头引进招商责任单位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凡引进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实现税收的,按企业每年度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20%进入当年乡镇体制结算(扣除工作经费补助之后);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设立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招商工作人员,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湘阴县商务粮食局
2024年9月23日